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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第二技师学院公共实训基地(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00102100584002
时间:2021.09.09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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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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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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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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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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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第二技师学院公共实训基地(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榕发改审批【2021】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第二技师学院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  ,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清市宏路街道东坪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1#-7#栋实训楼,地下室及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33107.7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9497.5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610.15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福州第二技师学院公共实训基地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地基及基础、基坑支护及降水、主体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暖通、幕墙及门窗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各专业消防图纸)、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抗震支架、供配电(包括外线)工程、变配电房工程、永久供水供电、广电有线、通信(三网合一)、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综合管网、绿化景观、充电桩工程、标识导视系统、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等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装配式建造需符合相关规定,装配率不低于50%,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 ②施工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及永久围墙(含因周边高差需要施工的挡墙等)、土石方工程(包括前期三通一平、地下障碍物清除、场地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降排水、边坡防护、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办公用房、教室、报告厅、公共区域等)、人防工程、给水系统(包括生活、消防及景观给水等)、排水系统、暖通工程(包括报告厅空调但不限于新风系统、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系统、人防暖通系统等)、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配电房(含外线)和柴油发电机房(包含各专业施工);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人防电气工程;绿色节能措施等)、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引导发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背景音乐及广播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出入口门禁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无线对讲系统、电子时钟系统、考勤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ups电源供电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等)、室外总体(含绿化景观、景观水电工程)、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标识系统工程、抗震支架、环保降噪、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筑等所有相关配套工程和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装配式建造需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榕政综〔2017〕1164号相关规定设计及施工到位。绿建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2017设计及施工到位。充电桩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配置到位。具体以通过招标人审核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的施工图纸为准。本项目施工临时用水、施工临时用电、管线迁改、永久电力工程、永久给水工程、广电有线、通信、接驳工程及雨污接驳等永久管线工程的申报手续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③BIM技术要求: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标人应按照各专业图纸图审后2周内完成设计BIM工作,并及时提交成果至业主方。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现场延伸,形成施工阶段BIM,实际投入现场管理工作中,施工BIM成果需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实时更新,每期上报进度款时需同步提交BIM成果。以上费用已综合在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不另外计取。④实体模型要求:中标方需按照业主方提供的尺寸制作建筑实体模型一套放置于项目部现场。以上费用已综合在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不另外计取。⑤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⑥中标人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⑦中标人须协助建设单位办理项目的施工图审、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业化建筑评价认定、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申请等项目所需建审手续。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147329100  元;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4732.91万元,其中,设计费暂按:186.52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490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合同开工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包括设计、施工等的工期,竣工日期以综合验收通过日期为准,若因业主原因导致无法开工的,总工期按逾期开工天数相应顺延;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13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包括各专业的深化设计、配电房、室外景观等施工图。其中收到勘察中间成果后15日历天完成桩基及基坑支护施工图,10日历天完成桩基及基坑支护施工图图审。)施工图图审后30日历天完成预算编制且具备送审条件。施工周期按项目场地交付时间起算,15日历天完成场地平整及土方外运;60日历天(从桩基图审后计算)完成桩基施工;桩基施工完成后45日历天完成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完成后100日历天内完成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210日历天完成主体结构封顶;主体结构封顶完成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验收(含室外立面装修、夜景、装修、设备安装、智能化、室外景观工程、人防、消防等全专业);初步验收完成后30日历天完成综合验收(如遇验收政策调整,也需在此规定时间内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符合《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并通过消防等各项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PC)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预制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及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且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或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属于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④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⑤如主体进行分包,主体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  。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 定标方法: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9-10 09:00:00    2021-09-16 17:0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10-09 10:0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8.2. 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和闽建筑[2018]19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出具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建总大厦  , 邮编:  350005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3411697  , 传 真:  /  
联系人:  林英花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室  , 邮编:  350002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513248  , 传 真:  /  
联系人:  庄言、袁红菊、施哲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3号东部办公区  
联系电话:  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