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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粗芦岛核心区项目一期(水产品仓储物流及加工标准厂房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20102100126001
时间:2021.08.22 来源:连江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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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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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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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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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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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州市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E3501220102100126001    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粗芦岛核心区项目一期(水产品仓储物流及加工标准厂房一期)(设计)   已由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闽发改备[2021]A1201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出资比例为  100%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功在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粗芦岛核心区项目一期(水产品仓储物流及加工标准厂房一期)(设计)
2.2.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琯头粗芦岛远洋渔业基地
2.3. 工程建设规模:
拟建标准厂房、仓库及附属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 58247 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高于 2.8,不低于 1.2;建筑限高不高于 50;绿地率不高于 15%不低于 10%;主要建筑面积:15950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仓储物流及标准厂房建设;拟建设冷库总库容约20万吨,包含4栋高层冷库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28173.4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65714.43 万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方案深化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绘制竣工图、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 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各设计阶段的总平面设计、建筑、结构、电气、工艺设计、电控、智能化、精装修、信息化、给排水、消防、防爆、制冷工艺、食品工艺、建筑节能、配套管网管线、景观、标识标牌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设计;设计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分析和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各阶段设计调整修改深化,配合各类政府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调整深化,参加竣工验收,配合审计等;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招标采购、提供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解答相关问题并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工艺设计、电控、智能化、精装修、信息化、给排水、消防、防爆、制冷工艺、食品工艺、建筑节能、配套管网管线、景观、标识标牌等本工程的一切设计
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1-12-31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6个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农林行业渔港/渔业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  资质;
3.2.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或2.5万吨库容及以上规模冷库工程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8-23 09:00:00    2021-08-27 17:00: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00  分至   12    00  分,下午  14    30  分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j.fuebid.com/)   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  元, 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0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1-09-16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   福州   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 (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50000  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1-09-16 09:30:00   ,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8.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7975000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j.fuebid.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建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潘墩路189号聚春园会展酒店B座5楼  , 邮编:  350000  
电话:  0591-83800522  , 传 真:  /  
联系人:  刘凌雯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功在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56号融鑫机构A2栋楼二层206(沿金榕北路)  , 邮编:  350000  
电话:  18659121516  , 传 真:  /  
联系人:  黄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连江支行  ; 帐户名称: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  35801012010490000135-0001  
交易中心名称: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