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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和平街特色历史文化街区第四标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无
时间:2019.12.18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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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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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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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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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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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1820102100251002长乐区和平街特色历史文化街区第四标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基[2019]29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其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乐区和平街特色历史文化街区第四标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地块位于和平街,建设用地面积25956㎡(计38.93亩)。建筑占地面积10060.83㎡,总建筑面积35810.73㎡(地上建筑面积24591.05㎡,地下建筑面积11219.67㎡)。其中保留修缮建筑3233.05㎡,新建建筑面积21358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63333.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8589.02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及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设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

    2.6.2. 内容: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岩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水电工程、暖通工程、景观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和附属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等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 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员工

    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投标人及其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 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 )中从业限制的 法人和自然人

    8. 根据闽建办科〔201816 号及闽建〔20183 号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工程勘察单位,应与我省具有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9.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10.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

    11. 投标人投标时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4. 获取招标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19日至2019122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00分至1200分,下午130分至4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厦7]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2. 招标文件以及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③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④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13109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厦6楼、7楼)本项目开标室

    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8589.02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423.8658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cl.fuebid.com/)及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长乐区郑和中路146

    电话:13950353950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其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世欧王庄王子塔52

    电话:0591-8327622218850391503

    联系人:小何、肖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长乐吴航路178号(原邮政大楼三楼

    监督电话:0591-28201206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厦6楼、7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号:1105 1010 0100 2757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