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洪第二污水厂(一期)项目(中部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 | 2024-09-29 |
元洪第二污水厂(一期)项目(中部污水处理厂)(监理)-招标公告 | 2024-10-30 |
招标公告
元洪第二污水厂(一期)项目(中部污水处理厂)(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元洪第二污水厂(一期)项目(中部污水处理厂)(监理)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融发改审批〔2023〕866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财政补助, 招标人为 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城头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设元洪第二污水厂(中部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日处理规模为4万立方米,其中一阶段土建规模4万立方米/吨,设备按2万立方米/吨规模安装;二阶段安装2万立方米/吨规模设备。本项目分阶段实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设元洪第二污水厂(中部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日处理规模为4万立方米,其中一阶段土建规模4万立方米/吨,设备按2万立方米/吨规模安装;二阶段安装2万立方米/吨规模设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应急池、气浮池、粗格栅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两级A0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污泥脱水机房、综合楼、门卫室,总建(构)筑物面积17700.59平方米,其中总计容面积18267.32平方米;建设尾水管道,总长3.985千米;建设阀门井3座,排气井3座,排泥井3座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178574387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77974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3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31 09:00:00至2024-11-06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中共福清市委福清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融委发[2023]3号)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城头镇元创路1号1栋6层,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5576009,传真:/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邮编:350012
电子邮箱:/
电话:18950250195,传真:/
联系人: 刘琳君、林道隽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