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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洲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 2024-10-30 |
螺洲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螺洲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已由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仓发改审批[2023]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80%+20% 。招标人为 福州市仓山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螺洲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
2.3计划总投资: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5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2397.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268.46万元,基本预备费为 683.28万元。
2.4建设规模: 项目拟进一步完善螺洲历史文化名镇旅游基础配套设施,促进螺洲旅游事业的发展。项目主要对螺洲十字街景区北侧入口处现有古厝建筑、十字街及其沿线建筑、停车场进行提升改造。其中改造提升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8980平方米,改造提升十字街沿线建筑外立面面积约36300平方米,改造提升十字街约1070米,改造停车场约4870平方米。项目包含四个子项目,具体如下:
(1)游客服务中心改造项目:项目拟将十字街北侧入口处现有古厝建筑改造提升为游客服务中心,总用地面积约8800㎡,拟改造建筑面积8980㎡,增设停车位100个,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建筑改造工程、装饰工程以及室外配套的绿化及管网改造等内容。
(2)外立面改造工程:项目拟整治提升十字街沿线建筑外立面36300㎡,以提升古镇形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违建拆除、门窗修复、统一店招、规范广告位、统一街铺形象、管线拆除规整、条石台阶更换、墙面清洗及提升等内容。
(3)十字街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拟改造提升十字街1070m,其中十字街南北向道路全长约420m,十字街东向道路长约400m,道路宽度约16m,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20km/h,为城市支路;十字街西侧道路长度约250m,道路宽度6m,拟改造为步行道路。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路面改造提升、市政管线下地及配套绿化及市政管网改造等内容。
(4)停车场改造工程:项目拟改造停车场4870㎡,设机动车停车位160个,以满足游客停车需求。
2.5服务期限: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项目管理目标:(1)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委托人认可的建安投资额(或建安指标限额)内;(2)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3)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4)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
2.7标段划分:(如有) /
2.8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勘察: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及通过勘察文件图审,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设计咨询: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与配合、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3)工程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4)造价咨询:自项目实施阶段起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过程造价管理 (包括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造价审核、材料和设备的核价、进度款审核等) 、负责结算初审等工作,并出具相应的造价咨询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能力: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建办科〔2018〕16 号的规定,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提供福建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扫描件;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②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4)其他资格: 根据《闽建筑函[2021]60号文》的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并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企业基本信息 。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③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及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 高级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工程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业绩规定。
3.5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担设计咨询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2)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
4.2定标方法: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月 31 日 09 时 00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 18 时 00分 00 秒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或(3)银行电子保函形式。具体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时 45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仓山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闽江大道306号禹洲金辉里地块一商贸楼2号楼5层02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1025410885@qq.com
电话: 0591-88323231 ,传真: /
联系人: 江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室 ,
电话: 0591-87513248 ,
联系人: 谢启橧、宋斌妹、施哲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9楼
联系电话: 0591-8313977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