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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聚春园食品有限公司连江工业园2号厂房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20102802049
时间:2024.10.24 来源:连江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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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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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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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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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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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聚春园食品有限公司连江工业园2号厂房扩建项目(施工)已由 福州聚春园集团有限公司榕聚【2024】188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聚春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聚春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为6416958.00元。其中,暂列金为36500.00元,K值为9.9%,发包价为:5785292.658元;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1960.76平方米;层数:一层,檐口高度:6.6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聚春园食品有限公司连江工业园2号厂房扩建项目地基、装修工程、配套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下房屋建筑工程,5层以下、单跨跨度15米以下、建筑物高度15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公共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416958.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符合住建部门验收标准并取得住建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组成联合体的,且由福州市(准)龙头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类)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②投标人投标时若出现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5 09:00:002024-10-30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2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1-19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聚春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连江县浦口镇塔头村上社1-1号,邮编:350509

电子邮箱:/

电话:15880013122,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座13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gxzb_zhb@163.com

电话:18559850156,传真:/

联系人: 曹工,黄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2617708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联系电话:0591-2612312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0591—26177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