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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造工程主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228
时间:2024.10.21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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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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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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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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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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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造工程主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造工程主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造工程主体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主要建设内容和项目规模:

(一)本项目为包括改造烟台顶山、火焰山、君山、惠屿、烟墩山、九重山、大山、太平山、观音山、南太武山、岩仔山、虎头山等12座雷达站,改造烟台顶山、火焰山、君山、惠屿、烟墩山、九重山、大山、南太武山、岩仔山、虎头山、厦门VTS中心VHF基站等11座VHF通信基站,扩容君山和小练岛2座VHF基站。改造烟台顶山、火焰山、君山、惠屿、九重山、大山、岩仔山、虎头山、南太武山、观音山、烟墩山、龙海、增山、翔安隧道等14座气象站。改造厦门VTS中心。开发建设统一的福建海事局VTS系统运维管理平台

(二)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雷达、VHF通信、数据处理、交通显示及控制、管理信息、记录重放、信息传输与网络、搜救显示及控制、气象、运维管理平台以及支持保障等11个子系统以及相应的系统集成内容。本工程搜救指挥显示及控制、支持保障(机房运行环境监控系统除外)等子系统设备以及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通用设备由招标人另行采购,配套土建工程也由招标人另行采购,投标人必须负责以上设备与本工程新增设备和已有设备的总体集成。

(三)本次招标主要包括雷达、VHF通信、数据处理、交通显示及控制、信息传输与网络、管理信息、记录重放、气象、运维管理平台、机房运行环境监控系统以及系统集成等建设内容。

2.3 工期:工期共9个月。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系统设计提交并通过认可;3个月内完成设备制造和设备运输;5个月内完成现场设备安装调试;6个月完成现场验收;验收后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结束后申请竣工验收 

2.4 质量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所投产品近三年内(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三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3.5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三年)未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投标时须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材料:(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无法按照第(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扫描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8 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9投标人提供的无线电设备需有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10本项目不支持进口产品投标。

3.11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3.4、3.5投标人针对以上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招标文件中若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此条款规定不一致的,以此条款规定为准),以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当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22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年1029日17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1591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115910分00秒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

7.3 投标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或银行保函(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https://www.fj.msa.gov.cn/)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

地址: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16号

电话:0591-83837202

联系人:苏智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fjlqzb888@126.com

电话:0591-63508002,传真:0591-63037992

联系人:黄垭铃、刘丽花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 0591-8382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