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2024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补充耕地)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 2024-09-30 |
闽侯县2024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补充耕地)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2024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补充耕地)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A0800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多渠道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首邑闽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闽侯县2024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补充耕地)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闽侯县
2.3计划投资:本项目暂按总量约5000亩计算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控制价,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控制价暂定1478.4688万元(即亩均单价2956.9376元/亩)。
2.4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闽侯县2024年土地综合整治开发,总量约5000亩,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包括土地清查、项目勘测、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影像采集、立项阶段备案、项目设计、预算编制、施工阶段备案、工程复核、工程验收、竣工影像采集、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验收阶段备案、上图入库等咨询服务,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行政管理机构和招标人书面备案归档材料。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进度,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据此提出索赔。
2.5服务期限:从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市级入库备案通过后;本项目分阶段服务,各阶段服务任务及节点期限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项目管理目标:
(1)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委托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
(2)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3)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最新规范标准要求和招标人的最低要求,并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上图入库(含各阶段影像采集及备案等),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备案和审查。
2.7标段划分:(如有) /
2.8招标范围及内容:
2.8.1项目土地清查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权属调查及地籍测绘: 完成土地权属查证、权属手续核实、土地流转调查、争议解决调查和合法性评估等,确定土地所有权、土地权属变更的过程和相关流转情况。通过边界勘定、界址点建立等,明确土地的边界、位置和特征。包括(1)项目分析:针对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及作出决策、新增耕地来源的分析、新增耕地适宜性的评价。(2)水土资源平衡分析:水资源、土资源的平衡分析、各个灌区的情况调查、项目区年可供水量、需水量分析。(3)工程规划及建设:初步确定土地利用布局和工程平面布置注明。确定田块的设计高程、田坎高度、田面坡度等参数。(4)综合结论:可行性研究分析及结论。
2.8.2项目勘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地勘准备:进行地面勘查,包括测量控制点、设置GPS测量点、安装测量设备和确保安全措施。使用测量仪器(如全站仪、GPS设备、激光测距仪等)进行测量,收集高程、高边坡、坐标、距离、角度等数据。(2)数据处理:将采集到的原始测量数据进行清理、校正和插值等操作,生成地形图所需的详细信息。使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将处理后的数据绘制成地形图。对生成的地形图进行验证和校准,确保准确性和一致性。(3)关键要素及高程测绘:将项目区内的居民地、水系、交通、植被中的关键要素及其高程信息测绘上图,形成1:1000地形图。(4)项目周边测绘:项目区界址线外至少10米,要求把与项目区有关的河流、道路、村名、桥梁等建筑物的相对位置在图上标示出来。(5)项目放样: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标记放样,达到设计的需要。
2.8.3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分析:针对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及作出决策、新增耕地来源的分析、新增耕地适宜性的评价。(2)水土资源平衡分析:水资源、土资源的平衡分析、各个灌区的情况调查、项目区年可供水量、需水量分析。(3)工程规划及建设:初步确定土地利用布局和工程平面布置注明。确定田块的设计高程、田坎高度、田面坡度等参数。(4)综合结论:可行性研究分析及结论。
2.8.4项目设计咨询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核配合、施工阶段的配合和设计指导与技术服务等相关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建设条件调查与分析: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和质量等级限制因素和新增耕地来源等方面的分析。(2)规划用水及水源分析:包括可供水量调查与计算、需水量调查与计算、供需平衡分析、水源类型、规模、分布、取水方式、工程状况等方面的分析。(3)项目用地详细设计:根据土地整治规划、项目建设目标、对项目区土地利用、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用地竖向、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确定土地利用布局和工程平面布置注明。(4)水土保持工程规划:水土流失成因说明、水土保持原则及目标、水土保持主要措施实施方法。(5)各类设施规划:根据项目区的地形条件,结合灌溉排水系统布置、农田防护林布置、道路系统布置及农作物 种植要求,确定田块的设计高程、田坎高度、田面坡度等参数;说明灌溉水源工程的结构型式,确定水源工程的控制高程、主要技术参数,进行结构设计,提出地基处理措施,计算分项工程量。泵站应说明水泵流量、扬程的计算过程和结果说明水泵选型、台数及其确 定的依据;说明与水泵配套的动力机、传动设备、管路及其附属设备的选配;提出水泵进水池、出水池设计成果;统计各级道路长度,计算分项工程量。(6)环境影响评价:针对环境保护措施说明。(7)施工方案设计:说明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和规避措施等;说明主要建筑材料的供应情况,分析混凝土骨料、石料、土料等各料场的分布、储量、质量、开采运输及加工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定料场。(8)土地权属调整方案:说明项目区土地权属状况,包括项目区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各主体拥有的土地数量和具体位置。(9)保障措施:根据项目不同工程特点制定有效地运行管护制度与措施。根据落实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体制,明确所有权和经营权;健全工程管护制度,确保各项工程设施完好,能长期发挥效益。(10)投资预算:说明投资预估算编制的定额依据、材料价格依据和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依据;说明主要材料运输及费用计算,说明设备预估算价格计算方法,说明补偿标准等其他需要说明的 问题。(11)耕地质量评价:评价依据的说明及预测耕地质量评价。(12)效益分析:项目投资经济评价、社会、生态及经济的效益分析。
2.8.5预算编制咨询服务:预算编制、配合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协调、解释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量计算: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的计算。(2)工程费用计算:包括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工程施工费预算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的计算;设备购置预算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费及保管费的计算;其他费用预算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的计算。
2.8.6工程复核及验收咨询服务: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与设计方案、质量标准和法规要求相符。(1)工程质量检查: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土壤稳定性、灌溉设施、排水系统、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质量检查。(2)工程量核算:核实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消耗量、人工投入等相关数据,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审查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工程款项的合理使用。检查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环保要求、安全标准等相关规定。(3)竣工验收评估: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性、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的综合评估,确保工程达到预期目标并符合相关要求。
2.8.7工程验收咨询服务:(1)项目文件审核:评估项目合同文件、施工计划等相关文件,确保项目设计与实际施工情况一致。进行实地考察,确认项目是否按照设计和规划进行了施工。(2)质量检查:选取代表性样地进行土壤和水质检测,评估项目对土壤和环境的影响。检查补充耕地的土壤质量、施工材料等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检查论证项目是否符合土壤保护、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环境保护要求。(3)农业专家评估:请农业专家对补充耕地项目的可持续性、种植适宜性等进行评估,确保耕地可以真正投入生产。(4)设施设备检查:检查灌溉、排水等设施是否正常运作、符合设计要求。(5)验收结论及批复:根据验收报告和会议讨论,最终得出项目的验收结论,决定是否批准项目的结束,并发放相关的验收批复文件。
2.8.8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咨询服务:(1)确定分等参数:确定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指标体系与参数、项目区土地利用系数和土地经济系数;获取项目区评定单元因素属性值,通过耕地质量分等因素赋分标准表转换成评定因素分值。(2)耕地等别计算:计算项目耕地评定单元的省级自然等指数、省级利用等指数、省级经济等指数,换算为国家等指数,确定耕地评定单元质量等别,计算项目区耕地平均利用等。检查评定因素属性值是否正确、是否存在跳等,选取海拔高度、地形坡度、耕地表层土壤质地、有机质含量(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土层厚度、剖面构型、排水条件、灌溉条件、道路通达度等因数计算评定耕地质量等别。
2.8.9上图入库:包括但不限于(1)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 (简称“部系统”)(2)福建省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 (简称“省系统”)数据备案、资料整理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工程造价资质,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农田水利或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以下其中一个专业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3.2.2专业咨询负责人
(1)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农田水利或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工程勘测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测量或岩土勘察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6 其他要求:①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 月 30 日14时00 分00秒至2024 年10月 12日18时00分00秒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11 月 1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首邑闽都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6层,邮编: 350100 ;
电话:0591-22060069;
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邮编: 350002 ;
电话:0591-87513248,传真: / ;
联系人:宋斌妹、刘心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B栋5/6楼
联系电话: 0591-2298248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