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尚干镇村庄污水接驳管网建设工程(四期)-变更公告 | 2021-10-08 |
侯县尚干镇村庄污水接驳管网建设工程(四期)更正公告(一)
各投标人:
关于闽侯县尚干镇村庄污水接驳管网建设工程(四期)(招标编号: E3501210102100199004 ),现招标人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更正公告
1、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 3 节 专用合同条款/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修改为: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是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根据闽建筑[2009]18号及闽建筑[2018]41号文规定,钢材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水泥、混凝土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差价计算以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采用的材料综合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综合信息价的差额为依据,若信息价为区间值的时候,则采用区间值的中间值为补差依据,发生的价差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2)施工机械使用费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差价计算以招标控制价采用的施工机械台班信息价的平均价与施工期施工机械使用费对应的《福建工程造价管理》的施工机械台班信息价格的平均价的差额为依据,发生的价差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3)人工费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
注: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招标人:闽侯县尚干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