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州市)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连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坑园镇申远至下宫镇神华段)补充通知一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29122102023001
时间:2021.04.23 来源:连江县 浏览次数: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连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坑园镇申远至下宫镇神华段)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1229122102023

各投标人:

连江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坑园镇申远至下宫镇神华段)补充通知一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本项目工程项目总价表已更新以本补充通知附件上传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暂定为20786368元,其中甲供材料(不含税)9630970元。甲供材料费为不可竞争项目投标人在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中体现甲供材料费含税合计金额及甲供材料费不含税合计金额。甲供材料费(含税)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甲供一览表列出的金额填写。

中标后连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将对本项目出具正式的审计意见书,本项目最终签约合同价根据连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中标后出具的最终审核金额进行调整,即签约合同价=[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最终审核金额-甲供材料费(不含税)]*投标折扣率。投标折扣率={[中标价-甲供材料费(9630970元]/[暂定控制价(20786368元)-甲供材料费(9630970元]}*100%。

招标文件中关于中标折扣率:“投标折扣率=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修正为:“投标折扣率={[中标价-甲供材料费(9630970元]/[暂定控制价(20786368元)-甲供材料费(9630970元]}*100%。”;降幅系数:“降幅系数W=(中标人投标时投标总报价÷工程控制价)×100%”修正为:“投标折扣率={[中标价-甲供材料费(9630970元]/[暂定控制价(20786368元)-甲供材料费(9630970元]}*100%。”

2.投标人应上传投标报价XML电子版、软件版、投标报价PDF格式(加盖公章)及甲供材料一览表(加盖公章)。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商务文件格式(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辅助表格删除2.单价分析表;仅需上传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二:本项目有关投标人质疑的答复如下:

1.请问施工员已经退休,没有继续交社保要怎么证明,民企也没退休证的?在投标文件中继续使用此人员,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答: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4.1(7)条款执行。

2.在疫情防控期间,响应国家相关规定,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是否可以在开标时不用现场递交,此后由中标候选人再提供过去?

答:银行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银行保函原件。递交地点: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本项目不适用电子保函。

 

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 福州市连江海峡水业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日期:2021年04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