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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项目勘察设计答疑 | 2020-09-15 |
1、质疑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4(1)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②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配置人员中单一人员同时具有水文水资源和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加2分。
提问:本条加分项对设计人员要求过高,水文水资源与测绘专业属于不同专业类型,要求单一人员同时具备2个专业职称,属于不合理的限制条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严重怀疑为某单位量身定制,建议取消此项加分。
答复: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4(1)对其他主要资历和业绩的加分要求:②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给排水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具有享受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的加1分;单一人员同时具有的,加2分。
质疑: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为: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条加分项对设计人员要求过高,超出招标项目所需的专业要求,与招标项目的资质水平不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严重怀疑为某单位量身定制,建议取消此项加分。
答复: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闽清)水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