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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铁智慧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变更公告 | 2020-07-24 |
福州地铁智慧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编号为 JSDZ招[2020]005号的“福州地铁智慧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如下:
一、答疑纪要
1、投标人问:合同专业条款中“总承包工程结算终审额比初审额的累计核减额超过【1%】及以上,其它分包工程的结算终审额比初审额的累计核减额超过【0.7%】及以上,则委托人有权按总包超过1%、其它分包超过0.7%部分审减额的15%向咨询人计取违约金,累计罚款不超过造价咨询合同总额的10%。”
这条太严格,行业一般在正负3%以内,超过才有处罚;还有应该区分非咨询人原因造成的误差可以免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投标人问:合同专业条款中“工程如停工超过3个月而没有近期开工的迹象或延期超过3个月后,委托人根据咨询人实际提供咨询服务的情况,据实结算支付咨询人实际驻场人员的费用。收费标准按1.0万元/月包干。”
这个补助标准太低了,现在一个月1万元全部给个人还不够,公司还要为员工交五险一金、税费、管理费等费用,建议至少提高到1.5万元/月。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投标人问:合同专业条款中“合同签订后,咨询人提出更换人员时,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合同人员变更应不低于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除合同人员退休、离职或因重大疾病等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履约的情形除外,项目负责人每变更一人支付10万元违约金,专业负责人每变更一人支付5万元违约金,其他造价人员变更不予处罚。”
可否改为如果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经委托人同意后的变更,可以不进行处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投标人问: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已完工程业绩证明是否可以提供合同及业主证明或委托单位的咨询费结算书为依据。
答:原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明要求确如下:
“已完工国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文件、工程结算审核成果文件,业绩时间以总承包工程结算审核成果文件出具的 时间为准(注:工程结算审核成果文件:①、政府财政职能部门审核文件或政府审计职能部门出具的审核文件。工程造价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工程结算审核成果文件出具的金额及时间为准。②、非财政拨款项目需提供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工程结算审核成果文件,若无法提供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工程结算审核成果文件封面,应另外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并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招标人核查业绩的真实性。
5、投标人问:驻场地点是在福州还是长乐。
答:驻场地点为本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
注:本项目的“答疑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查阅。
招标人:福州地铁智慧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