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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水毁修复工程 补遗书01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59125302056001
时间:2021.04.23 来源:永泰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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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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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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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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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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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2021年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水毁修复工程

补遗书01

招标编号:E3501259125302056001

一、澄清部分

1.此项目四个标段,但是只能中一个标段,保证金却要求打4份,很不合理,希望出答疑更改为打一份保证金就可以。

答:本项目投标人只需提交一份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补遗书修改部分第1点。

2.  系统中投标人信誉情况表填写超过1000字无法保存怎么办?

答:请按系统要求自行删减字数,如需填写超过1000字请联系随行软件平台,电话:400-870-5191。

3.  投标函附录16.1.1约定内容与专用合同条款不一致,如何填写?在备注中填写合同期内不调价吗?

  答:在备注中填写合同期内不调价,具体要求详见本补遗书修改部分第2点

4.  需要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吗?

  答:提交材料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并按要求提供,若未要求则无需提供。

二、修改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款修改如下: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形式:投标保证金金额为7万元(投标人投多个标段的,仅需提交一份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1、现金:采用转帐或电汇投标人必须在截标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招标人指定银行帐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2021永泰水毁修复工程”或“招标编号”;具体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的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2、年度保证金:投标人须按榕建筑[2018]154 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取得《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彩色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指定位置原件开标当天不需要提交给招标人。注: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福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标当日《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未失效,否则,按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处理,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不合格。3、采用投标银行保函: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且保证其有效。办理投标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指定位置。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银行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银行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银行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永泰支行

账 号:1402080109004401697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九章(二)投标函附录序号6的“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修改如下: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目号

约定内容

备注

6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16.1.1

见价格指数和权重表

合同期内不调价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2招标文件的澄清”的2.2.2条款修改为“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公布,供投标人查看,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3招标文件的修改”的2.3.1条款修改为“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公布修改招标文件,供投标人查看。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的第10.2条款修改如下: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2

招标人补遗书的方式及投标人收悉确认方式:无需确认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将有编号的补遗书发布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所有澄清补遗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次补遗书将按时序编号,如先后发出的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编号最后的补遗书为准。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因素与标准”修改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招标人从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通过的投标人名单中,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招标人应提前公布每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抽出的球号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候选人。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3.6“评标结果”第3.6.1条款修改为“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从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通过的投标人名单中,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招标人应提前公布每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抽出的球号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候选人。”

8.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标书时系统(软件)无法填入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现将第九章(一)投标函第3点中的“工期”要求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按如下要求填写:

(1)投标函第3点的“工期”中填写为“工期:1日历天”;

(2)具体工期要求在(一)投标函“第7点(其他补充说明)”中填写,填写内容为:“其他工期要求:若遇水毁修复工程工期要求以每个项目具体情况由发包人确定,投标人无条件响应”。

9.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标书时系统(软件)无法填入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专业合同条款”中“逾期交工违约金”的内容,现将第九章(二)投标函附录序号2的“逾期交工违约金”调整如下: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目号

约定内容

备注

2

逾期交工违约金

11.5(3)

5000元/天

按项目专业合同条款11.5.(3)执行

10.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签字”、“签章”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签字后原件扫描上传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注:本《补遗书》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补遗书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