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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16线K92+894-K113+996边坡灾害防治工程-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72
时间:2024.08.28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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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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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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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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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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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G316线K92+894-K113+996边坡灾害防治工程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210102802072001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中其它工期要求修改为“路面工程须在2024年10月10日前完工”。

2、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修改为不要求。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如下),未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 。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司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司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100000.00)

1)我司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你司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你司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我司存在投标须知3.4.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或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4.4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安全生产费用修改为“☑投标人报价时直接引用招标人发布的具体金额,即:安全生产费用75580元。”。

4、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7条款及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1.5发包人对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条款。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9条款及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0.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修改为“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中标人应在确定中标之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起14天内向招标人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并应在确定中标之日起 28天内完成核对。①清单核对过程中单个清单项工程数量误差在 3%以内不予调整。②单个清单项工程数量误差超出3%的,仅调整超出部分的工程数量。③清单勘误超出3%部分的工程数量,其单价参照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1修改为“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并同时承担以下任务:①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闽侯公路中心G104、G316、G324、G355、S211、S308线等线路一般灾毁修复工程。②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闽侯公路中心G104、G316、G324、G355、S211、S308线等线路应急养护项目备选单位(因应急养护项目备选单位不具有该应急养护项目所需资质要求的,或所需资质处于行业主管部门资质抽查责令整改期间,或所需资质处于限制承揽公路养护工程期间的,不纳入选取范围)。招标人发出任务通知书后,应急养护项目备选单位应按招标人要求时限进场施工,并按招标人有关应急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合同单价按批复控制单价下浮8%,结算最终以上级权限单位批复为准。③G316线K82+600-K113+996排水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合同单价根据本项目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结算最终以上级权限单位批复为准。”。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修改为“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或是新版《考核合格证书》”。

8、招标文件第二章7.8 签订合同7.8.1修改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①若评标委员会仅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可合并,不得少于 10日。”。

9、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5.4变更的估价原则修改为“本款细化为: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15.4.1 如果取消某项工作,则该项工作的总额价不予支付。15.4.2合同工程量清单内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细目的,其变更工程单价根据合同细目单价与业主控制价该细目下浮后单价(即控制价中细目单价按中标价与控制价同等降低幅度计算的单价)情况而定,具体如下:合同细目单价与业主控制价该细目下浮后单价比较偏差不超过±10%的,按合同细目单价计算;合同细目单价与业主控制价该细目下浮后单价比较偏差超过±10%的,按下列原则确定:工程量增加部分:(1)当合同细目单价高于控制价下浮后单价时,按控制价下浮后单价计算;(2)当合同细目单价低于控制价下浮后单价时,按合同细目单价计算。工程量减少部分:(1)当合同细目单价高于控制价下浮后单价时,按合同细目单价计算;(2)当合同细目单价低于控制价下浮后单价时,按控制价下浮后单价计算。”。

10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7.2.1(1)内容修改为开工预付款金额: / %签约合同价”。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7.2预付款内容修改为“本项目无预付款”。

11、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2)、(3)条款内容。

1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5.4变更的估价原则中的“不可竞争费除外”修改为“安全生产费用除外”。

1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5.4.7修改为“变更程序应按《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专养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变更申请单审批确定方案或未及时上报变更申请单的变更以及工程变更发生后承包人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变更费用的,若为增加费用的项目,则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增加变更费用的权利,承包人日后也不得再对此项变更的费用提出要求;若为减少费用的项目,发包人有权直接核减数量及相应金额,承包人应无条件认同,同时发包人可对承包人按核减金额进行追加违约处理。所有工程变更项目确认和变更费用以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最终确认结果为准”。

1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7.3工程进度付款17.3.3(4)修改为“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以及以下规定执行: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以及以下规定执行:工程计量付款方式:合同价款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发票后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工程部分进度完成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工程进度款,即发包人确认完成工程量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后7天内,同时达成以下三个条件时,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①(申请付款部分)工程通过验收后;②经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批复后③财政资金到位后。每月最后一日前结算一次,按照当月确定的工程计算结果所含的款项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在最后一次结算中,预留全部结算费用的3%为质量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一年且工程通过复验,承包人向发包人书面申请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

15招标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1号)”修改为“《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事项的复函》(闽人社办〔2024〕42号)”。招标文件中与本条款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16、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37.工程数字化监管系统。

17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39.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修改为“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应有经监理审批的计划、验收、台账,相应的安全费用发票应在施工期间内开具。承包人应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福建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交〔2022〕9号)文件规定做好安全生产费用的申报、使用及管理工作。”。

18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三、承诺函》修改如下:

十三、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一旦我方获得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并同时承担以下任务:①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闽侯公路中心G104、G316、G324、G355、S211、S308线等线路一般灾毁修复工程。②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闽侯公路中心G104、G316、G324、G355、S211、S308线等线路应急养护项目备选单位(因我方不具有该应急养护项目所需资质要求的,或所需资质处于行业主管部门资质抽查责令整改期间,或所需资质处于限制承揽公路养护工程期间的,不纳入选取范围)。招标人发出任务通知书后,我方应按招标人要求时限进场施工,并按招标人有关应急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合同单价按批复控制单价下浮8%,结算最终以上级权限单位批复为准。③我方承诺按时完成G316线K82+600-K113+996排水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合同单价根据本项目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结算最终以上级权限单位批复为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福州市闽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