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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43
时间:2024.08.27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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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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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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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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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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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监理)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1210102802043002

各投标人:

一、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

1、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解读回复,厂房、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生产用房建筑、仓库属于一般公共建筑工程。请问:本次招标所述“一般公共建筑工程”二级业绩是否包含“厂房、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生产用房建筑、仓库”二级业绩?

答:属于一般公共建筑。是否属于二级及以上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相关指标确认。

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多少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多少米?层数多少?跨度为多少米?

答:建筑面积6262平方米,单仓内径25米,最高建筑物高度53.4米。工作塔为地上9层。

3、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投标文件格式P106-108页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是按“20000元”还是“0元”填写,请确认。

答:20000元填写。

4、招标文件P2页2.3,P6页项号10,P19页项号48、20,P75页2.1.1,P76页2.1.2(15)(16)(22),P78页5.3②,P83页9.2、7),P87页附录A A-3,本项目监理包含“、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理由:本项目监理费计费额仅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因此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并且是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建安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不包含、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建议修改:①若需监理人提供、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②P78页5.3“②在工程竣工后,监理人完成除保修阶段监理外的各项监理服务(包括竣工图纸、结算资料审核(含造价)等)并完成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将全过程监理资料移交给委托人后 56 天内,委托人支付至监理服务费的 97%;剩余 3%分别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 15 日内结清…4、工程竣工后监理人在委托人支付至监理服务费 97%款项前应提供全额监理服务费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含 3%尾款)…”,建议修改为“在工程竣工后,监理人完成各项监理服务(包括竣工图纸、结算资料审核(含造价)等)并完成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将全过程监理资料移交给委托人后 56 天内,委托人支付至监理服务费的100%…4、工程竣工后监理人在委托人支付至监理服务费100%款项前应提供全额监理服务费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招标文件P12页26中3.4.3,P17页47中3“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理由: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五份标准招标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闽建筑〔2023〕12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3.4.4 款第(1)项,即“(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予以删除。建议:删除P12页26中3.4.3①。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问题:招标文件P12页26中3.4.3①,P17页47中3①,P106页(一)投标函7、⑥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理由: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五份标准招标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闽建筑〔2023〕12号)的规定,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3.4.4 款第(1)项,即“(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予以删除。建议:删除P12页26中3.4.3①,P17页47中3①,P106页(一)投标函7、⑥a。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7、问题:招标文件P18页项号47中的12,P86页9.2中的26)、29)、30),P79页5.3中的说明“1、…(6)附加服务费用”。建议: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招标文件P78页5.3“预付款:/”,而P81页9.1“履约担保:为中标合同价的10%”。理由:按闽建[2017]9号文第六条“(七)…招标人有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交方式、金额及对等互保条件,中标人应当响应。履约保证金不应超过中标监理服务费的10%,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强烈要求: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增加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9、招标文件P79页5.3中的说明“1、…任何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不另增加监理服务费…”“5、…如施工工期延误,委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建议修改:“1、…如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不另增加监理服务费…”,“5、…如因监理人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委托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0、问题:招标文件P82页9.2“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常驻是指:每月在现场的工作天数不少于 22天),不得兼职其他项目的总监…”,P82页9.2“6)监理人在投标承诺中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监理工作…”,此处的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不含“机电安装专监”吧?理由:按闽建建【2018】37号文件注:“2.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类、市政公用工程的市政工程类,以专监培训岗位证书为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其他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允许总监、机电安装专监在同一设区市可兼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1、招标文件P82页9.2、13)“…监理人应在现场配备至少两部车辆作为交通工具…”,本项目点集中,无须配备车辆。建议: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2、问题:招标文件P86页9.2“26)…修改为:修改为“4.1.1 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以监理人给委托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计算””,非常不合理。理由:监理方是在建设单位的委托下提供施工阶段监理服务,且监理费仅占建安费用的极小部分。强烈要求: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及补充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修改为:“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建设周期:2024年10月15日至 2025年9月25日或注明总工期为345日历天”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修改为:“暂定按照7999万元(其中土建安装6129万元,自控工艺设备安装造价1870万元)”。

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2工程建设规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工程建设规模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3.工程规模均修改为:“浅圆仓建设,配套建设工作塔、控制室、变配电间、消防水池及泵房,扦样、汽车衡等辅助生产设施;同步建设道路、硬化地面、给排水消防及供配电等室外工程。建筑面积6262平方米,单仓内径25米,最高建筑物高度53.4米。工作塔为地上9层。”。

4、招标文件中招投标监督机构以及监管部门联系电话修改为:0591-22065006”。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条“任何原因导致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延长时,委托人无需另行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酬金”修改为“如因监理人原因导致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延长时,委托人无需另行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酬金”。

答疑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4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