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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现代物流城天岩路道路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20102802036
时间:2024.07.29 来源:连江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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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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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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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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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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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现代物流城天岩路道路工程(监理)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关于福州现代物流城天岩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编号:E3501220102802036001),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问题: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投标文件格式P125-126页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是按“38000元”还是“0元”填写,请确认。

答:按38000”填写。

 

2、问题:招标文件P72页2.1.2(32),P77页5.3(3)P83页9.2.1(16),,本项目监理包含“缺陷责任期”。

理由:本项目监理费计费额仅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因此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并且是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建安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不包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建议修改:①若需监理人提供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②P77页5.3“(3)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经连江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审核批复后,累计付至监理酬金结算价的 95%。工程缺陷责任期(24 个月)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监理酬金结算价的余额”,建议修改为“(3)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经连江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审核批复后,累计付至监理酬金结算价的100%”。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问题:招标文件P76页5.3“预付款:详本合同专用条件第 9.2.16 项”有误吧,应为“预付款:详本合同专用条件第 9.2.17 项”。

答:招标文件P76页5.3“预付款:详本合同专用条件第9.2.16项〔对专用条件的修正第(3)目的约定”修改为:“预付款:详本合同专用条件第9.2.17项〔对专用条件的修正第(3)目的约定”。

 

4、问题:招标文件P77页5.3“(4)…无论施工工期延长或缩短,委托人均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或奖励金…”,不合理吧!

强烈建议修改:“(4)若因监理人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长或缩短,委托人均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或奖励金”。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问题:招标文件P81页9.2.1“(4)签订监理合同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合同备案相关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监理人必须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备案,并向委托人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5)监理人必须按相关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若未通过备案的6)…监理人应在变更后 15 个日历日内完成网上备案工作…”,102页附件二:其他、一中的监理违约经济处理参照标准一览表序号13“签定监理合同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合同备案、人员备案相关资料之日起二十天内,监理人必须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备案、人员备案,并向委托人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人员备案登记表…”,103页附件二:其他、一中的监理违约经济处理参照标准一览表序号15“监理人必须按相关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若未通过备案的…”。

理由:按闽建建【2018】36号文一、简化施工许可审批流程“(二)取消合同和人员备案。取消施工许可要件中的施工、监理合同和人员备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中登记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基本信息,登记的信息应符合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且不得低于配备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2)…”现阶段人员信息登记需要凭施工许可证号才可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进行登记。

建议修改:P81页9.2.1“(4)签订监理合同后,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7日内向委托人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5)监理人必须按相关规定向委托人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若未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的6)…监理人应在变更后 15 个日历日内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的”,102页附件二:其他、一中的监理违约经济处理参照标准一览表序号13“签定监理合同后,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7日内向委托人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103页附件二:其他、一中的监理违约经济处理参照标准一览表序号15“监理人必须按相关规定向委托人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若未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的…”。

答:招标文件专用条件9.2.1(4)修改为:4)签订监理合同后,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7日内向委托人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否则,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每延期一日1000元。

招标文件专用条件9.2.1(5)修改为:5)监理人必须按相关规定向委托人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若未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的,处以20万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招标文件专用条件9.2.1(6)修改为:6)委托人可以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监理部人员,监理人在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更换的监理部人员必须到岗并办妥交接工作。若更换两次人员仍不能称职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赔偿相应的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变更后的人员任职条件不低于变更前的人员任职条件且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将变更情况报送原备案部门。更换后的人员应在7日内到现场报到完成交接,若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报到交接,则可视为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在岗,监理人需按第9.2.1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第(2)目约定的违约金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监理人应在变更后 15 个日历日内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的,超过15个日历日未完成的,委托人将对监理人处以2000元/天/人违约金。

招标文件专用条件附件《一、违约处理实施办法》中监理违约经济处理参照标准一览表》序号13“说明”内容修改为:签定监理合同后,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7日内向委托人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监理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委托、开工备案等有关手续。监理人应于一个月内完成。否则委托人按每延期一天处以监理人1000元的违约金。

招标文件专用条件附件《一、违约处理实施办法》中监理违约经济处理参照标准一览表序号15“说明”内容修改为:监理人必须按相关规定向委托人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若未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的,处以20万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6、问题:招标文件P82页9.2.1“(9)监理项目部必需配备的设备仪器包括但不限于全站仪、水准仪、红外线测距仪、砼强度回弹仪、红外线钢筋砼保护层厚度检测仪、漏电电流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游标卡尺、超声波测厚仪、数显千分测厚仪等,委托人可根据工程需要要求监理人增加有关设备及仪器,监理人同意无条件增加,且不增加本合同费用。监理人在项目现场配备不少于6台(套)先进的信息数字处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1600万像素高清数码相机、一台能运行BIM的台式电脑、彩色A3打印机等)”,这些检测仪器不需要在投标文件格式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中配备吧?请确认投标时仪器设备填报是否按P56页3.3.2(4)其他因素分项评分标准表中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满分10分)的评分标准来填写?

答:投标时仪器设备填报可按第3章评标程序中3.3.2(4)其他因素分项评分标准表中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满分10分)的评分标准来填写。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条件9.2.1(9)要求补充配足仪器设备。

 

7、问题:招标文件P83页9.2.2“(1)…在专项检查及委托人日常巡查中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3)…对委托人相关职能部门及现场项目工作部在日常巡查中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视为监理人违约…”。

建议修改:“(1)…在专项检查及委托人日常巡查中如因监理人未履行监理职责发现工程项目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3)…对委托人相关职能部门及现场项目工作部在日常巡查中如因监理人未履行监理职责发现工程项目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视为监理人违约…”。

答:招标文件专用条件9.2.2(1)修改为:1)对国家各部门专项检查,以及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福建省住建厅、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福州市安全监察站、福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连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在专项检查及委托人日常巡查中如发现因监理人未履行监理职责导致工程项目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以及被通报、被停工的,视为监理人违约,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50000/次。

招标文件专用条件9.2.2(3)修改为:3)监理人必须保证白天正常工作时间内,每个专业监理工程师有6小时以上在施工作业面巡视;且按照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附表《工序检查一览表》要求进行巡视;对委托人相关职能部门及现场项目工作部在日常巡查中如发现因监理人未履行监理职责导致工程项目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视为监理人违约,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次。

 

8、问题:招标文件P86页9.2.5“(9)监理人须配备专人一名,负责协助委托人进行资料管理”。

理由:本项目人员配备符合“闽建建[2018]36号文和闽建建〔2018〕37号文”的规定。

建议:如需另行提供配备专人一名的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或“允许由监理人员兼任”。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专用条件9.2.5(9)条款中已明确该人员可从项目监理部人员中兼职调用

 

 

9、问题:招标文件P89页9.2.16“监理人需配备一台大疆御Mavic2专业版四轴航拍无人机供项目使用。该项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强烈建设删除此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0、问题:招标文件P89页9.2.17中的(1)4.1.1、(2)4.2.3,P90页9.2.17中的(5)6.2.2、(6)6.2.3、(7)6.2.5、(8)6.2.6,9.2.18条款。

建议: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福州现代物流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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