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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路与高浦路交叉口西北侧出让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038
时间:2023.08.28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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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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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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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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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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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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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项目

高兴路与高浦路交叉口西北侧出让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038001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 第2章 投标须知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40项“1、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现修改为“1、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招标文件 第1章 招标公告(3)招标范围与内容现修改为:项目包含高兴路、高浦路两条道路,其中高兴路长249.713米、红线宽24米:高兴路道路修建的起点桩号GXK0+030.287,修建终点桩号为GXK0+280。高浦路长257.256米、红线宽30米,高浦路道路修建的起点桩号为GPK0+009.942,修建的终点桩号为GPK0+267.198。(在桩号K0+122.652处设置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桥1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电气照明、配套管线、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主要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

3、招标文件 专用合同条款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按相关规定执行。现修改为:“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在承包人出具履约担保后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后90日止。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支付担保形式为工程担保

4招标文件 第1章招 标公告 其他资格要求中“(1)投标人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现修改为:“(1)投标人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中标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完成整改工作,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