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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光荣院新院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110102100347002
时间:2023.06.21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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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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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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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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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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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市光荣院新院建设项目(施工)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 E3501110102100347002   

各投标人:

现对福州市光荣院新院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提出的问题,答疑如下:

一、答疑部分:

1、问: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及以上(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的装配式钢结构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请问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符合要求吗?

答:不符合

2、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闽建〔2017〕5号),第四章”综合评估法”第十七条:“A类办法的投标报价分为75-90分,技术文件分为0-10分,信用评标分为10分,其他因素(如有,仅限设置类似工程业绩作为加分条件)满分值应不高于负偏离Q值且不超过5分。”规定。 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其他因素为5分,高于负偏离Q值(本招标文件负偏离值Q为3),与上述规定明显不符,请修正。

答:详见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业绩要求为装配式钢结构的建筑工程,但预制构件生产厂商要求为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请问前后是否矛盾?

答:详见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

4、钢筋混凝土结构是否有包含在装配式钢结构的建筑工程中?

答:不包含。

5、本项目为公共建筑,相关类似业绩要求是否改成“单体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及以上(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的装配式钢结构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公共建筑,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的办公用房或业务用等)、商业建筑(不含商住楼)、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用房的建筑工程都符合本项目类似业绩。

6、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2.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其中包括消防验收、环保验收、规划验收、人防验收等)并备案完成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0%”,建议修改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4.1第②点按施工进度分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阶段进度款按已完工程量计价审定金额的80%支付。承包人应于每次进度付款的当月25日前向监理人书面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经发包人确认后按当月确定的合 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扣除当月的应扣款后。 问:是否按月支付进度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4.1第②点按施工进度分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阶段进度款按已完工程量计价审定金额的80%支付。承包人应于每次进度付款的当月25日前向监理人书面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经发包人确认后按当月确定的合 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扣除当月的应扣款后,金额经发包人审批后支付进度款,若承包人逾期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当期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其中包括消防验收、环保验收、规划验收、人防验收等)并备案完成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0%。 问:进度款按80%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其中包括消防验收、环保验收、规划验收、人防验收等)并备案完成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0%。两个付款比例都为80%是否填写错误,竣工验收合格(其中包括消防验收、环保验收、规划验收、人防验收等)并备案完成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90%。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 电子制标软件资格文件中无“十六、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十七、投标承诺书;十八、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选项。 问:是否把“十六、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十七、投标承诺书;十八、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放入资格文件“第十五、其他资料”中提供。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招标文件P104页11.1.2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第(1)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和基准价格见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 问: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内容为空,请补充。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招标项目名称统一为:福州市光荣院新院建设项目(施工)。

    2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有关事项的依据详见附件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修改为:107014477元。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清单xml版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