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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托老中心)项目(勘察、设计)-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10102100464001
时间:2023.02.01 来源:福清市 浏览次数: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福清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托老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答疑纪要

福清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托老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编号:E3501810102100464001)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投标人提问的答复

1、问:招标文件中仅提供总用地红线,无一二期用地红线。 二、 请提供一期总图。

答:详见附件《福清福利中心总平面》(DWG格式),无二期单独红线图

2、问:投标须知前附表中10.3.1条中“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资格(职称):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是否应为: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工程师。

答: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资格(职称):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均能满足要求。

二、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 年 2月 17900”,地点不变

2、本项目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第二阶段为施工图设计。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分阶段实施、分阶段计费;第一阶段完成后是否实施第二阶段,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明确表述对招标文件中关于“后续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则本次招标不含施工图设计”、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项第35.1.21等条款不满足或者负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如有时)的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条款提出不满足或者负偏离的均应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第5点“其他补充说明”进行表述说明。针对上述条款提出不满足或者负偏离,均按照无效标处理,将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本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答疑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福清福利中心总平面》(DWG格式)

                        

  人:福清玉融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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