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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新区第一小学(设计)-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00102100794002
时间:2023.01.30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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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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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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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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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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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高新区第一小学(设计)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3501000102100794002

 

各投标人

福州高新区第一小学(设计)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7.1 第④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补正为④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本项目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并取消使用纸质保函,具体要求如下:(1)采用电子保函,应提供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榕e保)开具的电子保函并通过验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已开具电子保函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电子保函原件),也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电子保函凭证截图或扫描件,电子保函以本项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对电子保函在线验证的结果为准。开具电子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2)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按照闽建筑[2020]8号文规定执行:①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②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到账证明格式详见附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参与我区房建和市政工程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原则上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并取消使用纸质保函。本项目不使用纸质保函,招标文件与本条款不一致之处,以本条款为准。

 

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