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世纪芳洲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 2022-09-16 |
闽侯县世纪芳洲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 2022-09-22 |
闽侯县世纪芳洲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补充通知二
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答疑、澄清
1.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
2.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没有备案,是否可以用中标公示网站截图加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来证明业绩?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否无需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其竣工验收信息
答:详见通用本补正数据表第1项对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1.9 条第 3点的补正。
3.该项目未发布预算软件版,请招标人予以确认。
答:详见本项目2022年9月16日发布的补充通知。
4.就一千多万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何需要一级的资质?
答:按照闽侯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213号执行。
5.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建筑立面整治项目(施工)的业绩,老街巷整治项目,沿街背街小巷整治工程(施工)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本项目的业绩要求要多少,比如面积,造价,规模数据要求多少?还是只要是老旧小区改造业绩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无面积、造价等具体要求,只要是老旧小区改造施工业绩即可。
二、补充、修改
1.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章第1节第1点中“其中《十、“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如有时)》不适用,予以取消。”
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