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岐新苑(监理)-变更公告 | 2022-01-05 |
罗岐新苑(监理)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罗岐新苑(监理)(招标项目编号:E3501050102100228001),现就有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1.依据闽建筑〔2020〕9号文《关于装配式建筑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五、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期间做好工业化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5〕16号)、《关于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16〕23号)同时废止。”建议取消装配式资格要求。
答:按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执行。
二、补充通知
1、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8条“其他资格要求”中的第(4)点“企业必须为通过福建省装配式建筑监理培训的企业(闽监管协[2016]31号、闽监管协[2017]19号、闽监管协[2017]39号、闽监管协[2019]22号、闽监管协[2019]24号),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土建工程)必须为通过福建省装配式建筑监理培训的人员(闽监管协[2016]31号)、(闽监管协[2017]19号)、(闽监管协[2017]39号)(闽监管协[2019]22号)、(闽监管协[2019]24号)(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有组织新的培训班且正式发文公布合格名单的,培训合格的企业及人员也符合要求)。”
2、删除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资格商务文件的第五项“其他资料”中的第(1)点“装配式建筑监理业务培训证明”的相关内容,即投标人无须提供装配式建筑监理业务培训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9.2条第(三)项“监理行为要求”内容增加“22、委托人要求监理人编制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专项监理细则,并在本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开展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施工重点检查及旁站式监理,做好监理记录。监理人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要求停止施工,并在第一时间向项目委托人、区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和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报告。同时监理人及其参建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标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