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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利江景小区(大沧安置房)住宅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20102100127002
时间:2022.01.30 来源:连江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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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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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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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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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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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大利江景小区(大沧安置房)住宅项目(施工)澄清、修改通知02

 

招标编号:E3501220102100127002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有关投标人质疑的答复如下:

1、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详见《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说明1“......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

  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号)实施,招标人应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列出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列出的品种,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含设备)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累计比例不少于70%。

    答:《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详见本澄清修改通知附件;投标人投标时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2. 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部分如下:

1、投标人投标时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详见本澄清修改通知附件

2、招标文件中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1.价格调整条款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本合同工程约定的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办法为:人工费、施工机械台班、钢材及其他主要材料价格波动按《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调整。人工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调整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①钢材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②水泥、砂、石、沥青商品混凝土、沥青、商品砼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③施工机械使用费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钢筋、水泥、砂、石、沥青商品混凝土、沥青、商品混凝土等主要建筑材料及机械台班差价计算以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控制价采用的材料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信息价(按《连江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连江县未发布的材料价格参照施工期《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福州市安装工程材料价格》及《福州市市政工程材料价格》,《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相应的平均价的差额为依据;以上价格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承发包双方应及时对补差的材料数量与价格办理确认手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价差。”修改为“1)本合同工程约定的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办法为:人工费、施工机械台班、钢材及其他主要材料价格波动按《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调整。人工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调整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①钢材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②水泥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③施工机械使用费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钢筋、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及机械台班差价计算以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控制价采用的材料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信息价(按《连江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连江县未发布的材料价格参照施工期《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福州市安装工程材料价格》及《福州市市政工程材料价格》,《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相应的平均价的差额为依据;以上价格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承发包双方应及时对补差的材料数量与价格办理确认手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价差。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控制价为预算造价,仅作为此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依据,中标单位中标后最终以连江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出具的审计控制价结合开标时抽取的k值计算签约合同价(或签订补充协议),即签约合同价(或补充协议合同价)=(审计控制价-不可竞争费用)*(1-k)+不可竞争费用。望各位投标人知悉。

附件一:审计后控制价的审计意见书(仅供查阅;投标人照旧按照招标文件中预算造价作为投标报价依据

附件二:《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补充文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福宁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