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运公交调度指挥中心(监理)-变更公告 | 2021-12-23 |
闽运公交调度指挥中心(监理)澄清、修改通知01
招标编号: E3501000102100568003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有关投标人质疑的答复如下:
1.问:厂房、生产用房建筑的业绩是否符合业绩要求?
答:不符合,“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住宅、厂房(机房、车间)。
2.本项目层数多少?最高建筑高度多少米?
答:8层,最高建筑高度32米。
3.《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吧!
答:符合要求。
4.本项目不含保修期及缺陷期,建议删除2.1.2(17)、(37)。此外,合同专用条款5支付5.3支付酬金(1)“⑥ 综合验收通过, 工程竣工结算完成,支付合同价款的5%; ⑦ 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建议修改为:“⑥综合验收通过,工程竣工结算完成,支付合同价款的100%。”删除⑦ 条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未配备土建监理员,建议安全监理员由土建监理员兼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2.1.2(1)“编制监理工作大纲和分阶段计划及涉铁项目的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涉铁项目”是否有误,请确认。
答:本项目临近地铁2号线,前期已与地铁公司交涉,关于是否需要地铁方审批问题,地铁公司回复要根据具体施工方案确定,进场前需将施工方案报地铁公司备案沟通。
7.本项目监理费结算是否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并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40%计取并调整,多还少补。这样也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23.3.2.1条相符合。
答:是。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补充文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建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