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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产业公寓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10102100313001
时间:2021.11.19 来源:福清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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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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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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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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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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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产业公寓工程(施工)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 E3501810102100313001

本项目答疑纪要如下:

1、投标人提问: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可以。

  1. 投标人提问:根据招标文件: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 派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 体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 颁 社保管理部门出 社 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具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描所署单位为准。 问:投标文件中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只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不提供6个月社保扫描件?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册执业证书或社保证明扫描件均可。

    3、投标人提问:专用合同条款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延误1天,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500万元*3%+(1000万元-500万元)*2%+(3000万元-1000万元)*1%+(合同价-3000万)*6‰。按照公式计算,本项目延误1天,违约金为153万元,请确认是否有误。若此处有误,请同时修改投标函附录相关内容。

    答:无误,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福州保税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