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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中医院建设工程项目(二期)(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110102100243004
时间:2021.11.08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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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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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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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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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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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中医院建设工程项目(二期)(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 福州市晋安区中医院建设工程项目(二期)(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编号E3501110102100243004),现就投标人疑问和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有关疑问的答复

1、招标文件P224货物技术要求 6、技术培训“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承诺。”问:此处投标人是指电梯招标时中标的电梯供应商,请代理明确投标时无需提供此内容。

答:招标文件卖方应结合电梯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对买方派出的管理、维保人员进行电梯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的现场技术培训(包括卖方定期举办的培训班),以保证售后电梯的良好运行状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承诺。”中所指的“技术培训方案承诺”在本次投标时无需提交

 2、①招标公告中:病房医技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16964.66m2,与扩初说明中16973.76m2不一致,以哪个为准?招标公告中:连廊建筑面积351.2m2,与扩初说明中连廊177.8+164.3=342.1m2不一致,以哪个为准?可否提供最高限价的汇总表?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相应内容;

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相应内容

高限价的汇总表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附件

  3、招标公告“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预制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 招标文件资格文件格式中表十九备注“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扫描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扫描件;扫描件均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建议:因本项目为电子标,构件厂要求建议以资格文件格式中表十九备注为准。

  答:招标公告“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预制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中证明材料要求预制构件厂商加盖公章的可由预制构件厂商加盖实体章后扫描上传。

  4、投标须知前附表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6、根据福建省地方政府专项债相关管理要求,专项债资金需专款专用,由财务顾问银行指定的辖区内分支机构作为专项债资金监管银行,中标单位需在财务顾问银行的指定辅导机构开立专项债资金监管专户,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杜绝发生债券资金滞留、截留、挪用等现象。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是否使用专项债资金?若没有,建议删除本条款。

  答:本项目使用专项债资金,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5、专用合同条款4.2.1履约担保的形式和金额: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根据闽建筑(2013)29号文,建议修改为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专用合同条款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12级以上(不含12级)台风、日雨量60mm以上暴雨,按气象部门公布为准。建议修改为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日雨量60mm以上暴雨,按气象部门公布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专用合同条款16.1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6)单个项目工程量变动幅度超过±15%并导致合同总价总价变动幅度超过±1%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单价按15.3.2(1)重新确定单价;未超过上述幅度的,按原项目单价计算。建议修改为(6)单个项目工程量变动幅度超过±15%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单价按15.3.2(1)重新确定单价;未超过上述幅度的,按原项目单价计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专用合同条款17.1.1.2计价依据如下:增加:其他费用按《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计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9、专用合同条款17.1.2固定价格风险范围(6)装配式构件按运距30km、载重12T载货汽车包干,若实际经审批的装配式构件运距低于30km的按实计取,若高于30km的运距按照30km包干;福州市装配式构件生产厂商距本项目的距离均超过30公里,建议30km修改为60km。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专用合同条款17.3.1.2施工进度款:②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书面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工程预算未经福州市晋安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前,经发包人及代建单位确认后按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50%扣除当月的应扣款后, 金...... 请招标人明确哪个文件规定可以在财政审核前50%付款,根据是榕政办(2014)157号,请招标人将50%修改为80%。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专用合同条款17.4.2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金额经相关部门批准到位后返还结算价的1%,批复竣工财务决算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竣工财务决算不属于承包人的责任与义务,同时竣工财务决算时间不确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建议修改为“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金额经相关部门批准到位后返还结算价的3%。”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专用合同条款20.1 设计和工程保险.发包人投保(或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有关内容如下:投保险种: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劳工险,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投保的和承包人认为必要的险种。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建议修改为保险费由发包人承担。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从工程开工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但第三者责任险期限为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建议修改为保险期限为从工程开工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3、专用合同条款21.1不可抗力的确认专用合同条款21.1.1关于不可抗力其他情形的约定:不可抗力为烈度7度以上地震、12级以上(不含12级)台风、日雨量60㎜以上暴雨,按气象、地震部门公布为准,以及县市级以上政府公告不允许施工的日期。建议修改为:不可抗力为烈度7度以上地震、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日雨量60㎜以上(不含60㎜)暴雨,突发二级公共卫生事件,按气象、地震部门公布为准,以及县市级以上政府公告不允许施工的日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4、专用合同条款17.1.1.2计价依据如下:(1)本工程计价按《建设工程工程最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年)、《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年)、《福建省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2017年)、《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7年)、《福建省古建筑保护修复工程预算定额》(2016年)、《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7年)、《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7年)、《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2017年)、《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年)及福建省建设工程现行计价定额、补充或调整文件;建议增加福建省、福州市建设工程现行计价定额、补充或调整文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招标文件P3页2.4条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58102900.0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51562500.00元,暂定金额即预备费4604900.00元,设计费19355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51562500.00元金额有误,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计价与计量规则(2020版)》文件提到建筑安装工程费包含暂定金额,建议建筑安装工程费金额修改为156167400元(158102900.00-1935500.00=156167400元)。

  答:本项目暂定金额即预备费4604900.00元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的组成部分,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16、招标文件P1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58102900.0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51562500.00元,暂定金额即预备费4604900.00元,设计费1935500.00元。意见同第一问,建议建筑安装工程费金额修改为156167400元(含暂列金额)。

  答:本项目暂定金额即预备费4604900.00元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的组成部分,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17、招标文件P20页,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上,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须包含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XML电子文档、PDF格式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文件,投标人应保证两者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本工程是下浮率报价,无法提供XML电子文档及PDF格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相应内容。

  18、招标文件P24页,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58102900.0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51562500.00元,暂定金额即预备费4604900.00元,设计费1935500.00元。意见同第一问,建议建筑安装工程费金额修改为156167400元(含暂列金额)。招标文件P24页,(1)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1-K) 建议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1-K)+暂定金额。

  答:本项目暂定金额即预备费4604900.00元不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的组成部分,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19、招标文件P322页,1、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下浮率K:%; 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1-K);建议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1-K)+暂定金额。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0、关于承包人建议书第一条,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建议书第一条,不是提供图纸,应该是对原图纸提优化意见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8项目“履约担保”中的“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和闽建筑[2018]19号文的规定。”修改为“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和闽建筑[2018]19号文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和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新建病房医技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25842.66㎡,二期病房医技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16964.66㎡,高度49.4m、地下室8450㎡,二期制氧机房76.8㎡,二期连廊351.2㎡。”修改为“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新建病房医技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25842.66㎡,二期病房医技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16973.76㎡,高度49.4m、地下室8450㎡,二期制氧机房76.8㎡,二期连廊342.1㎡。”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目“项目新建病房医技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25842.66㎡ ,二期病房医技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16964.66㎡,高度49.4m、地下室8450㎡,二期制氧机房76.8㎡,二期连廊351.2㎡。”修改为“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新建病房医技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25842.66㎡,二期病房医技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16973.76㎡,高度49.4m、地下室8450㎡,二期制氧机房76.8㎡,二期连廊342.1㎡。”

4、本项目不采用“模拟清单计价”方式,故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须包含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XML电子文档、PDF格式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文件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