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发栖湖郡项目景观工程(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20102100090004
时间:2021.08.02
来源: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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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发栖湖郡项目景观工程(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 2021-08-02 |
榕发栖湖郡项目景观工程(重新招标)
E3501220102100090004答疑纪要1号
致各投标人:
榕发栖湖郡项目景观工程(重新招标)做如下说明或补充:
1、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中项号为34其他中34.2.2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招标人申请项目贷款时,按照银行要求,出具放弃优先受偿权承诺书。
请问此承诺是否需要的在递交投标文件中体现,如有是否可以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中投标函第7点补充,补充格式为“7.我司承诺,中标后,在招标人申请项目贷款时,按照银行要求,出具放弃优先受偿权”。请代理明确是否需要提供此承诺”。
答: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中项号为34其他中“34.2.2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招标人申请项目贷款时,按照银行要求,出具放弃优先受偿权承诺书”此承诺不需要在递交投标文件中体现,中标后如需,则按要求提供。
说明: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调整。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