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店村养老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110102100271001
时间:2021.07.19
来源: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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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的澄清与修改
井店村养老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 2021-07-19 |
井店村养老项目(施工)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1110102100271001
各投标人:
1、本招标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第3节专用条款中第“12.4.1.(4)…………质量保证金返还分二次返还,第一次返还时为工程正式竣工验收满2年后1个月内无息返还2%,第二次返还时间为工程正式竣工验收满5年后1个月内无息返还1%,质保金返还时应扣除由发包人代垫的维修费用及罚款(如有)。”现更改为:“12.4.1.(4)…………质量保证金返还为工程正式竣工验收满24个月内返还,质保金返还时应扣除由发包人代垫的维修费用及罚款(如有)。”,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的内容作相应更改。
二、答疑内容
1、问:请问《确认函》是否需要附在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里?请回复!
答:附其他资料里。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井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