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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罗源县第二医院全过程工程咨询-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30102100073002
时间:2021.07.04 来源:罗源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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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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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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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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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新建罗源县第二医院全过程工程咨询答疑纪要

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 新建罗源县第二医院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编号: E3501230102100073002 ),现就投标人疑问和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有关疑问的答复

1、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关于“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存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的咨询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得5分,在75~85分(含75分,不含85分)之间的得3分,在65~75分(含65分,不含75分)之间的得1分,65分以下或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不得分”的规定,我方认为在分值的分段处理上细化不足,在85分—100分之间缺乏分段激励,对于信用分良好的企业有打压嫌疑,我方要求应在信用分60—100分区间内,按每5信用分为一个标段分为8个分值段,进行具体得分的线性分配,达到公平、公正的效果。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因招标公告中项目概况没有任何关于装配式建筑和BIM内容,但是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将BIM人员设置作为招标加分要求,同时还设置了三级BIM人员设置。该条件与项目内容无关联,明显为某设计院围标量身定做嫌疑。为保证项目公平、公正,请贵司给予该条件存在合理性的必要说明。如无合理性说明,请撤下该加分条件。

答: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具体详见“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3、在招标文件第3.1.2条,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暂定乙级)及以上资质”,但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应全面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乙级资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做此规定不符合国家政策,请予以取消。

答:本项目于2021年6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4、①新建罗源县第二医院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项目招标“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不合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管理、设计咨询、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勘察、其他咨询等内容。大部分监理企业均能承担其中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其他咨询等服务内容,完全能作为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并胜任相应工作,且比设计单位做作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牵头人更具管理优势。建议修改为“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且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答:本项目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符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

(1)……服务范围中(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工程造价)有二项(须含工程设计)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行实施的加 1 分;有三项(含)及以上(须含工程设计)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行实施的 加 3 分。本项满分 4 分。本项加分要求不合理。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管理、设计咨询、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勘察、其他咨询等内容。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项目管理工作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的。而本分项评标竟然只以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工程造价服务内容作为加分参考项,极不合理。建议修改为“……服务范围中(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有二项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行实施的加 2分;有三项(含)及以上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行实施的加4分。本项满分 4 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的咨询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在 85 分以上(含 85 分)得 5 分,在 75~85 分(含 75 分, 不含 85 分)之间的得 3 分,在 65~75 分(含 65 分,不含 75 分) 之间的得 1 分,65 分以下或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不得分。本项不合理,建议增加工程监理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分考评标准或只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分作考评。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 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3 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内容必须至少包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 4 项服务内容,否则业绩不予认定)的,每项得 2 分,满分 2 分。 此项不合理,原因同本疑问第2点。建议修改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3 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内容必须至少包含项目管理、设计、监理、造价中的 4 项服务内容,否则业绩不予认定)的,每项得 2 分,满分 2 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3)中的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3 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承接过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内容必须至少包含项勘察、设计、监理、造价 4 项服务内容,否则业绩不予认定)的得 2 分。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3 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承接过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内容必须至少包含项项目管理、设计、监理、造价 4 项服务内容,否则业绩不予认定)的得 2 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关于资质情况项,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四类资质且在此基础上仅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行实施的三项(须含工程设计)及以上相关工作才能得满分,此加分项要求过高且特殊,存在特指性。况且住建部已经明确造价资质取消,该项目的截标和具体实施都在7月以后,建议招标人和代理公司酌情修改。

答:本项目于2021年6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项,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四种类型资质,种类如此多的资质要求确规定联合体不得超过2家,据了解能满足此资质要求的福建省仅有四家。该要求明显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联合体总数参照省厅发布的全过程咨询征求意见稿修改为不超过3家

答: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符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1.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项目概况”增加如下内容:“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并要求运用BIM技术设计”。

  2. 因本项目于2021年6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供的造价咨询资质证书不论是否过期,本项目均认可。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省罗源县中医院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