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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岐公路站(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50102802023
时间:2025.07.03 来源:马尾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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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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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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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琅岐公路站(施工)

补充及答疑纪要

 

各投标

关于琅岐公路站(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3501050102802023003),现就有关问题澄清、补充、修改如下:

一、补充部分

1、补充通知(二)“1、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 ,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③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更正为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二)“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23  条款号18.1/18.2.1 投标保证金”更正为“

23.

18.1/  18.2.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  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⑥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 ,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E3501050102802023003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

帐户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号:42087601486300001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②银行保函形式:

a、银行保函格式及内容应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函(格式)》,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并将银行保函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附在 《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b、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应由与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相关协议的银行开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E3501050102802023003 。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

a采用电子担保保函格式及内容应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函(格式)》,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并将电子担保保函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担保保函,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电子担保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b、采用电子担保保函,应由与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相关协议的担保公司开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电子担保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E3501050102802023003 。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采用电子保证保险格式及内容应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函(格式)》,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并将电子保证保险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保证保险,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电子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b、采用电子保证保险,应由与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相关协议的保险公司开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电子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E3501050102802023003 。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

1)投标人须按榕建规〔2022〕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2)根据榕建筑〔2021〕47号、榕建筑〔2021〕48号文规定,投标人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已缴存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50万元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凭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视为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要求;(3)《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在开标当日应未失效,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

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 房屋建筑 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 / 分:

c.

                /                 

 

⑦其他形式

                /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采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函采用 电子保函形式,且应满足

(1)采用银行电子保函的,已开具银行电子保函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提交纸质材料(银行电子保函原件),但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的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 ”部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银行电子保函以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开评标系统对银行电子保函在线验证的结果为 准。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相关提示及《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未按以上要求进行操作导致投标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在线验证未通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要求按照《关于使用银行电子保函有关事宜的通知》(榕公共资源〔2019〕47号)执行。(2)依据闽建筑〔2020〕8号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简称“投标保函”)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③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④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免投标保证金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书》,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二、答疑部分:

1:试验员:1人;是否取消?拟派出人员中,试验员1人系统无法选取。试验员在政务系统无法勾选,请明确是否要提供。

答:不取消,试验员1人(投标时无需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系统中选取该岗位人员,评标时不对该人员进行评审,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配置)。

2:二投标函附录中的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专用合同条款中不一致?请明确?

答: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①工期每延误1天,承包人应按签约合同价的 3%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10%,违约金超过10%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白行承担;②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其他专业工程施工,造成其他专业工程工期延误,由此所引起的其他专业工程工期延误违约金,由承包人一并承担:③延误工期违约金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拒不缴纳的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3:投标保证金形式:⑥c种是免缴投标保证金吗?如果是免缴投标保证金的话,投标函那边的保证金额是填0元还是20万元呢?

答:如果是免缴投标保证金的话,投标函那边的保证金额是填20万元。

4:造价人员能否外聘?

答:可外聘,“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时可不填写造价人员也不用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选取,造价人员不参与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待中标后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日内将造价人员的注册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核查,不按规定提交资料或配备人员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项目未提供“招标控制价.xls”请提供

答: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6:请问诚信承诺函是否需要按照新文件规定更改?

答: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替换为

 、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 。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

二、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情况(应单选,并在方框内打“√”。未勾选的, 视为默认选择第1项。):

□1. 由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使用本单位实名或本单位员工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核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姓名章。同时,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情形及委托编制带来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

□3.按招标文件规定,无需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

(一)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

(二)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三)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

(四)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五)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六)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

四、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招投标监管部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依法予以查处。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

五、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

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我单位知晓现行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其中对于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行为,行政监督部门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七、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或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实体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承诺时间:    

注:

1、本承诺函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填写,加盖单位实体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后扫描上传 。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

本补充及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      

                                                                   日期:2025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