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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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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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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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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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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台商投资区标准化园区建设项目(道路及场地土石方工程等配套设施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福州台商投资区标准化园区建设项目(道路及场地土石方工程等配套设施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3501230102802061001),现就有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1.针对招标文件提出如下质疑:1、报价区间不合理,范围太小10-12,完全为某院量身定做,如某院下符取中间值,完全覆盖所有区间。2、人员结构不合理,要求资质条件太高,完全限制潜在投标人。3、信用分10分,系数结构不合理,企业之间分值差距太大,应该设置百分比调整,做到合法依规。
答:1.K值取值范围符合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2号)的要求,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2.详见补充通知(一)补充内容;3.信用分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要求设置,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2.针对招标文件信用分,提出质疑:建议取消设计单位信用分。
答:信用分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要求设置,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3.质疑内容:1.根据本项目总概算表p13页,序号3土方包含3.1堆载土方2809768方及3.2土方回填702442方,请问卸载土方是否应列入工程量? 2.地基沉降造成的土方填方增加如何计量?
答:土方工程量计量规则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2017版)如国家计价计量规范与福建省现行计价计量规范不一致的,则按福建省现行的计价计量规范执行。为保证最后交地标高,本项目不考虑卸载土方。地基沉降造成的土方填方按实际沉降量予以计算,最终以经财审审核的工程量为准。
问题4.福州台商投资区标准化园区建设项目(道路及场地土石方工程等配套设施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要求澄清内容: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评分标准中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是“(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或(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既投标人可以提供“第1种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和“第2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扔在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而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提供“第1种 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方能得分,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相应修改。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5.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是2024年全国才开始实行注册制度,很多道路专业负责人存在考过还未注册情况,建议2.2.4(5)条中项目管理机构要求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修改为: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注册执业证书、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软基处理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注册执业证书的得0.5分;上述人员均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的,加0.5分;本项满分1分。
答:此条款已修改,具体详见补充通知(一)补充内容。
问题6.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业绩评分标准(4分)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和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本项目控制价381324900元按照福建省工程总承包规范设定指标应当为三分之二既254216600元,请问招标人设置2亿元的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指标是如何得出?还是为了某集团公司特意放低造价,量身定制?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软基处理、土方和道路,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类似业绩特征来设置业绩。
答:本项目类似业绩设置未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诚挚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参与投标;请投标人关注已发布的补充通知(一),获取类似业绩设置情况。
问题7.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评分标准(13分)1.企业资质资格(1分).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既然招标条件在业绩指标上放低为何要设置甲级资质加分排斥省内龙头企业?还是为了某集团公司量身定制?还请取消资质加分条件。
答:此条款严格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文件要求设置,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诚挚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参与投标。
问题8.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评分标准(13分)3.项目管理机构(1分)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注册执业证书、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软基处理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注册执业证书的得0.5分;上述人员均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的,加0.5分;本项满分1分 。 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难度不大,在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多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进行加分,明显是为了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请修改为:上述人员不少于1人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的,加0.5分;本项满分1分。
答:此条款已修改,具体详见补充通知(一)补充内容。
问题9.本项目建安费约3.8亿元,设计费为664000元,远低于正常设计费取费标准,以建安费为基础根据行业经验本项目设计费应该在300万以上。请明确? 2、招标文件2.4中暂定金额为175167000元,这笔费用是什么用途?
答:设计费计算过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16点;暂定金额为土方、砂垫层等甲供材料暂定费用。
问题10.本项目的设计与施工难度相对较低,为充分促进公平竞争,营造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市场竞争环境,建议取消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加分项设置。
答:此条款已修改,具体详见补充通知(一)补充内容。
问题1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本项目甲供材料费175167000元,实际施工费是205493900元,按照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设置2亿元的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指标完全就是提高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应当修改为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答:此条款已修改,具体详见补充通知(一)补充内容。
问题12.福建省工程总承包2024范本已经不支持主分包的模式,是否本项目应该顺应历史潮流,改为接受联合体,联合体不超过两家?请您慎重考虑。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4年版)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问题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第1条“若政策性调整、征地工作未完成、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原因,造成本项目取消、停建或缓建、规模缩小或扩大时,招标人只对已发生的设计内容(以正式成果为准)、工程量负责,根据已发生的设计内容(以正式成果为准)、工程量与中标人办理结算,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在可以施工情况下,中标人应及时进场施工,招标人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不合理,上述情况招标人应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第10条“因政府、拆迁交地原因造成分批提供施工用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风险,施工工期予以顺延,招标人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如10个工作日内仍未进场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解除合同,同时没收保证金”不合理,上述情况招标人应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第19条:①“前期场地平整外弃运距按3km计取,具体由投标人综合考虑”不合理,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规定,运距应按实计取,且概算中按3KM考虑也不合理应调整。②“地基处理中真空预压处理预算综合单价(未下浮)不得超过151元/平方米”不合理,建议删除,本工程总造价满足限额要求即可。
答:前期场地平整外弃运距按3km满足现场运距要求。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6.专用合同条款2.3中施工永久用电用水、项目的广电网络通信部队光缆、电力及水务等迁改由承包人负责申报不合理,应由发包人负责。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17.专用合同条款4.1.10.3.8(10)“若因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政府交地原因造成分批提供施工场地,其工期顺延,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不合理,增加的费用也应予补偿。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18.专用合同条款4.1.10.3.8(11)(12)违背闽建[2024]9号文相关约定,台风属于不可抗力事件,若发生工期应予以顺延,费用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9.10不可抗力相关规定执行。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19.专用合同条款4.11.1关于不可预见物质条件的约定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规定: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风险共担、合理分摊原则,合理确定和调整工程造价,在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中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约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或将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转嫁给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20.专用合同条款11.3关于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相关约定不合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除工期予以顺延外,发包人也应补偿因此增加的费用及其他费用。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21.专用合同条款11.7因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迟延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承担。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22.专用合同条款15.1.3“承包人设计图纸的错漏碰缺不得以发包人设计要求不明确,技术要求不清楚为由对抗发包人。”不合理,因发包人设计要求不明确导致的错漏碰缺应由发包人承担。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23.本项目无招标控制价清单,专用合同条款16.1中主材调差中的基期是否为施工图预算中采用的信息价月份?
答:是。
问题24.专用合同条款17.2.1“预付款的支付以承包人采用现金形式提供履约担保为前提”不合理,预付款的支付与履约担保形式无关,不论履约担保采用何种形式均已予以支付。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25.专用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保险的约定不合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并承当费用。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26.概算书文件P182《分部分项定额综合单价分析表》序号299粘土密封墙清单所套定额单价有误(仅54.27元/m3),严重偏低,请复查调整!
答:最终以经财审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中的综合单价为准。
问题27.基于本招标项目软基处理工程规模体量大,质量要求高,投标单位的工程勘察技术水平对本项目软基处理设计有重大意义。建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4)项企业资质资格加分项中调整为:对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严格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文件设置,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8.根据第三章 2.2.4条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注册执业证书、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软基处理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工程)注册执业证书的得 0.5分;上述人员均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的,加0.5分;本项满分1分。本项目道路建设规模主要为城市次干道,属市政工程设计中型项目,道路设计乙级资质即可,项目建设内容难度不大。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拟派出担任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注册执业证书、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软基处理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注册执业证书的才能加分,此要求存在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嫌疑,根据闽建筑(2023)28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合理设置投标人条件和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资质资格、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应当以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为限度审慎设置,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为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注册执业证书、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软基处理专业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注册执业证书的得0.5分,上述人员均为高级工程师的,加0.5分;本项满分1分。
答:此条款已修改,具体详见补充通知(一)补充内容。
问题29.招标文件中明确软基处理工程中的机制砂及土方,由业主另行采购,此部分甲供材料的运输费用,对项目造价影响较大。甲供材料是业主运送到中标人指定地点,还是业主采购后,制定地点由中标人自行运送?
答:甲供材料由发包人到场供货(含卸车到承包人指定场内地点),承包人负责材料到场后的推平、压实、场内运输便道、协助卸车等施工,承包人负责现场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进出场车辆清洗及洗清设施安装、防尘降霾及夜间施工照明等
问题30.福州市有过项目招标答疑中有回复:“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此次招标也应该同样适用。拟派人员若为分公司社保,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31.根据第三章 2.2.4条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道路建设规模主要为城市次干道,为市政道路工程,为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建设,建议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答:此条款已修改,具体详见补充通知(一)补充内容。
问题32.根据第三章2.2.4条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道路建设规模主要为城市次干道,为市政道路工程,为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建设,建议将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答:此条款已修改,具体详见补充通知(一)补充内容。
问题33.招标文件第156页合同价格形式“采用预算后审单价合同”与第204页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价形式”有矛盾,请明确本合同价格形式具体以哪个为准。
答:关于合同价格约定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合同价格与支付。
问题34.招标公告中质量要求与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内容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公告中明确的质量标准为准。
问题35.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中:“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注明的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答:详见本答疑补充通知1。
问题36.因基本户银行字数限制(20个字符),是否能注明“E3501230102802061001”?
答: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7.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7.2.1 规定预付款的支付以承包人采用现金形式提供履约担保,此条规定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缴纳现金保证金有冲突,请问本次招标是否可以允许现金外的其他担保形式?
答: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7.2执行。
问题38.招标公告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号3.4.1投标保证金中描述的“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_____投标保证金””是否需要填写招标项目编号,将该条款修改为“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1230102802061001投标保证金”请招标人明确。
答:详见本答疑补充通知1。
问题39.招文中明确本项目不适用模拟清单及计价,是否无需提供PDF版或压缩格式报价文件,仅需在投标函中提供报价即可。请招标人明确。
答: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要求,在投标函中提供报价。
问题40.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包含的专业范围及相关管理规定,建议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放宽注册证书种类,增加允许范围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
答: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41.如果甲供的机制砂及土方不合格,应明确甲方提供合格的甲供材料。上报供货计划表给甲方同意后,但甲方未能按期供货,导致工期延误责任如何认定。
答:增加专用条款6.2.8:发包人应提供合格的材料,承包人应在材料进场时进行检验,若发现不合格后应立即书面通知发包人,并要求更换;承包人上报供货计划表给发包同意后,若发包人未能按期供货,发包人仅承担工期延误,不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问题42.1.752亿暂定金额所指的是甲供材料,该材料是否涉及二次招标,如需要招标请明确是由甲方单独招标还是由中标方与甲方联合发布招标?甲供材料的进度款支付是由业主直接支付给供货方还是由中标方代为支付?甲供材料支付条款请明确。
答:甲供材料由甲方自主招标;甲供材料进度款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供货方。
问题43.12.4暂停工作后的复工,修改12.4.2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的原因无法复工由承包人承担不合理。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44.甲方约定月进度款施工图预算财审前拨付至60%,暂定价额1.752亿要是由中标人申请及支付,甲供的机制砂及土方费用拨付承包人后,是否也是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支付条款同比例支付?请明确。
答:甲供材料进度款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供货方。
问题45.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后,施工图预算财审时间需甲方明确。
答:按财审相关规定执行。
问题46.本项目3月17日开标,最快进场时间4月份,招标文件要求9月底提供满足竣工验收要求的用地300亩,按初步设计文件要求堆载满载时间约5个月,另外需要场地整平,砂垫层施工,塑料排水板施工,真空预压工序,堆载预压施工等工序,工期明显无法满足要求,请合理调整工期,确保施工质量。
答: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问题47.根据第三章 2.2.4条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变更公告补充内容(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道路建设规模主要为城市次干道,为市政道路工程,为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建设,建议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答:此条款已修改,具体详见补充通知(一)补充内容。
问题48.根据第三章2.2.4条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和变更公告补充内容(一),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道路建设规模主要为城市次干道,为市政道路工程。为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建设,建议将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答:此条款已修改,具体详见补充通知(一)补充内容。
问题49.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请问拟派项目负责人目前仍有在建项目,是否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答:可以,但应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1点的约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
二、补充通知
补充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3投标保证金①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修改为“...E3501230102802061001投标保证金...”
三、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四、本答疑纪要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fzzbt.portal.zhiguangong.com/)、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