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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医学科学研究院(津泰路)1#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 2025-02-25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医学科学研究院(津泰路)1#楼
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施工)补充通知(第01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医学科学研究院(津泰路)1#楼实验室装修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编号:E3507250701100102)有关事项答疑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清单、控制价文件中无XML格式文件,请补充
答:招标控制价XML格式文件中项目编码10109204的综合单价调整为“1192.63”,请从本补充通知附件下载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XML格式文件。
2、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公建装修工程且装修项不低于1500万元,是否符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补充通知部分”第1条。
3、未提供招标控制价、招标清单xml文件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一、答疑部分”第1条。
4、注: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类型为以下类型之一:①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合同;或②依法分包取得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合同。业绩为总承包合同项目,是否可以用于“类似工程业绩”?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补充通知部分”第1条。
5、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注: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类型为以下类型之一:①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合同;或②依法分包取得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合同) 。请问总包合同保函建筑装修工程,是否满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补充通知部分”第1条。
6、根据(闽建筑[2015]29号)及闽建筑[2020]8号第三条第四点“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或限定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而且担保保函已经上线了,为什么还不能选择购买。
答: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
(备注:a、采用电子担保保函格式及内容应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函(格式)》,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并将电子担保保函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担保保函,资格审查不合格。b、采用电子担保保函,应由与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相关协议的担保公司开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电子担保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1020102802038001。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请问本项目对联合体家数是否有要求,是否能3家单位联合体参投?
答:本项目对联合体家数无限制要求。
8、请问本项目联合体家数是否有要求?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一、答疑部分”第7条。
9、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注: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类型为以下类型之一:①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合同;或②依法分包取得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合同),请问依法分包取得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需要附上哪些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请问依法分包取得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业绩如何证明?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补充通知部分”第1条。
10、主体是装修一级资质及消防二,联合体是装修二级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范围须包含结构补强),这样符合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吗?
答: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1、未见XML文件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一、答疑部分”第1条。
12、控制价xml格式未提供?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一、答疑部分”第1条。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本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联合体成员方提供加盖鲜章扫描件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公章视为满足联合体成员方加盖单位公章的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联合体成员方签字的,提供手写签字扫描件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公章视为满足联合体成员方签字的要求。
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长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年3月18日9时45分。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