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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吴航街道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第二标段(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20102802118
时间:2025.02.13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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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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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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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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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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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长乐区吴航街道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第二标段(施工)

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E3501820102802118002

 

各投标人:

关于长乐区吴航街道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第二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更改事宜的通知及投标人质疑的答复如下:

一、招标文件更改事宜的通知:

1、标须知前附表第37项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内容中关于履约担保退还期限的内容统一变更为:“……履约担保退还: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28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额退还时不计利息, 银行保函过期的,应无条件办理续期手续。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34.2.12条款内容变更为: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考虑资质审批部门受理延续或更换事项流程较长,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及时完全办理完成企业资质的延续或更换手续,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未在有效期内的,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或自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面,否则,视为证书无效。

3、原招标文件内容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40个日历天”,现更改为“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二、投标人质疑的答复:

1、质疑内容:请招标代理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根据闽建筑〔2022〕3号可以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供投标人参考。请代理明确

答:补充的招标控制价已上传至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附件处。

2、质疑内容:投标须知前附表37.履约担保与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两处关于提交时间描述不一致,应该以哪一处为准?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如果承包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发包人将重新招标确定承包人。

3、质疑内容:本项目未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请提供。

答:补充的招标控制价已上传至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附件处。

4、质疑内容:1、未按闽建〔2024〕9 号文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请补充; 2、未按闽建〔2024〕9 号文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请补充。

答:补充的招标控制价已上传至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附件处。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吴航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