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南岸沿线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施工)-变更公告 | 2025-02-12 |
闽江南岸沿线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01)
各投标人:
闽江南岸沿线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12600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答疑澄清部分
问题1:1、免缴投标保证金格式的情形,如何填写?2、投标函中的保证金是填0元还是填13万
回答:1、详见本补充通知“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第2点”;2、投标函中的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叁万 元(¥130000元)。
问题2:免缴保证金情况怎么填写?
回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第2点”。
问题3:请问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中免缴情形如何填写?
回答:同问题2回答。
问题4: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在投标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标后或者中标候选时再提供,亦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向发包人申请?请勿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回答: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在投标时可不提供,待中标后提供。
问题5:请问保证金形式可以填写第几种?
回答:同问题2回答。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18.1/ 18.2.1 投标保证金第2、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c.修改为“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2、附件2-3: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中“……,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第 ⑥c 种情况,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5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