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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第6次 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榕马资规让[2024]6号
时间:2024.08.16 来源:马尾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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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第6次

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编号:榕马资规让[2024]6号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经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出让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附表)。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拖欠工程款及用地行为不良记录者除外。

三、出让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宗地采取电子交易系统网络报名,现场拍卖模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定于2024年9月5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拍卖大厅(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五、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21日9时至2024年9月4日17时的工作日期间,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网络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承诺函、购地资金来源承诺函等相关申请文件(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申请人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适当提前),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若是人民币必须于2024年9月4日17时前汇至竞买保证金账户,若是美元必须于2024年9月2日17时前汇至竞买保证金账户(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

(一)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帐    号:1180 1010 0100 1923 3901 0002

(二)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方名城支行

帐    号:1310 5301 0400 0415 8

(三)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帐    号:1402 0261 2960 1075 393

(四)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帐    号:35050161650700000997

(五)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帐    号:4208 7601 4863 00002

(六)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君竹支行

帐    号:1666 6663 6310 0100 0200 0002

以上六个银行账户,竞买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支付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为推动我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鼓励竞买人以数字人民币缴纳竞买保证金。数字人民币账户如下:

(一)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数币账号:0052282713839539

(二)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方名城支行

数币账号:0032000014287090

(三)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数币账号:0022501018681883

(四)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数币账号:0112030000760969

(五)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数币账号:0042000347931362

以上五个银行账户,竞买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支付竞买保证金。以数字人民币到账时间为准。

    六、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一)付款期限:

马宗地2024-14号: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90万元,成交地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50%,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付清)。

马宗地2024-15号: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88万元,成交地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50%,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付清)。

(二)竞买保证金可充抵成交土地价款。

(三)若申请人采用境外美元保证金,境外美元竞买保证金的专用银行账户为: 

账户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42867612221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SWIFT CODE:BKCHCNBJ73M 

拟用美元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须与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三方签订托管结算协议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以美元支付保证金的,其缴纳的保证金数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天公布的汇率换算。   

境外划入美元缴纳保证金的拍卖申请人,其竞买保证金须于2024年9月2日17时前汇至指定的账户。 

七、其它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竞买申请人为房地产企业的,还应提交无拖欠工程款的承诺书。 

如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二)其他要求:

马宗地2024-14、15号:1.竞买人需在报名前与亭江镇人民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书,并按照监管协议书相关条款履约,由亭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监管。2.上述地块若因竞得人原因退出马尾区,由马尾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按原出让地价扣除使用年限地价与土地收储价择低收回该宗地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按评估折旧补偿。3.上述地块已具备“三通一平”条件,竞得人若对项目用地水、电等条件有其它需求,由竞得人自行申请。

(三)交付土地条件及建设要求:

马宗地2024-14、15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由亭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交地事宜并签订交地确认书),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并竣工验收。

(四)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地段差价、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出让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五)竞买申请人应提前到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账号注册(若是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需注册账号),详细使用说明可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fzsggzyjyfwzx.cn)”--下载中心下载“土地系统操作流程说明”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所有竞买意向者可于2024年8月21日9时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册账号,下载出让文件。本次公开出让委托拍卖机构组织实施,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出让人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1.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91-83688330

2.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0591—83688903、0591-83688911

              3.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591-83306027、15260477201、15394401750

    网址:https://www.landchina.com  

        https://fzsggzyjyfwzx.cn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6日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与主要规划指标及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竞买保证金(万元)

出让起始价(万元)

马宗地2024

-14

马尾区长安片区西南部,温福铁路以南,沈海高速以北,万洋众创城周边。

 

地块总面积35870.18㎡(实际出让面积35868.99㎡)

二类工业用地,市政道路,公园绿地,水域。

 

地块总规划指标要求为: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建筑用地面积为35868.99平方米,1.3≤建筑容积率≤2.197,30%≤建筑密度≤45%,15%≤绿地率≤20%,建筑高度≤50米。其中,各分地块规划指标要求为:G-03号用地:用地面积6020.90平方米,1.3≤建筑容积率≤1.6,30%≤建筑密度≤45%,15%≤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

G-04号用地:用地面积6045.52平方米,1.3≤建筑容积率≤1.6,30%≤建筑密度≤45%,15%≤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

G-05-A号用地:用地面积3943.68平方米,1.3≤建筑容积率≤2.5,30%≤建筑密度≤45%,15%≤绿地率≤20%,建筑高度≤50米。

H-03-A号用地:用地面积19858.89平方米,1.3≤建筑容积率≤2.5,30%≤建筑密度≤45%,15%≤绿地率≤20%,建筑高度≤50米。

50

890

4450

马宗地2024

-15

马尾区长安两高片区,沈海高速以北,康庄大道以西,万洋以南。

7269.18

二类工业用地

1.3≤建筑容积率≤2.5,30%≤建筑密度≤45%,15%≤绿地率≤20%,建筑高度≤50米。

50

188

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