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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1年第四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 2021-07-24 |
长自然挂[2021]4号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1年第四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政综[2021]140号),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亩) | 土地用途 | 准入产业类型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投 资 强度(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交易起始 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
2021工业挂牌-6号 | 临空经济区漳港街道渡桥村 | 19.20 | 工业用地 | 纺织业 | ≥1.3≤1.8 |
≥40%
| ≥15%≤20% | 50 | 400 | 90 | 435 |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2021工业挂牌-6号地块竞买申请人应符合准入产业类型,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预申请材料等相关文件。
三、保留价和加价幅度
2021工业挂牌-6号加价幅度不低于5万元,为5万元的整数倍,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截止日期
竞买申请人应在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3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提交有效的竞买申请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承诺函、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等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向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七层712)),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1年8月23日下午5:00前汇至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账户。
五、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名全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账号:11051010010027577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2)账号:140207012960011289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乐市支行
(3)账号:350501617107096668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4)账号:100056970960010001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5)账号:1319010104001280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乐市支行
(6)账号:8111301011500539877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
(7)账号:9010610010010000229419
开户银行: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六、挂牌时间及地点
竞买申请人应于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6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其中8月26日截止时间为下午4:00)向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七层701)进行挂牌报价。
七、其他事项
1、上述地块出让现场交易工作由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上述地块按现状供地,具体交地工作由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
3、上述地块竞得人必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将来因政府建设需要,需征用地块的部分或全部土地,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政府征收并自行负责拆除涉及的建筑物,政府按本次土地出让单价标准(扣除使用年限)加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给予补偿外,仅对地面建筑物进行补偿,设备搬迁损失等其他各项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4、上述地块竞得人须承诺项目在交地之日起三个月内动工建设,整体工程两年内全部建成投产。地块投产后三年内每年平均税收不少于20万元/亩。
5、上述地块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出让业务费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3万元/亩)、耕地占用税、契税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6、上述地块竞得人须在地块所在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也应在地块所在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
7、上述地块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8、上述地块出让后,根据建设项目现场具体条件(包括运距、耕作层质量等),告知用地单位是否开展耕作层剥离。开展耕作层剥离的地块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工作。
9、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执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748号),对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有偿处置。
10、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60日内分两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50%。上述分期缴款不计利息(如遇节假日期间,缴款期限顺延)。
11、上述地块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活动结束后,90天内办理供地手续。
12、本次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参加挂牌的申请人可于报名申请时间内(工作日)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13、本公告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28828805
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91-28810219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