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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第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2026-10-23 |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第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梅土拍告字[2026]004号
经闽清县人民政府批准(梅政综〔2026〕118号),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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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若联合申请,须签订联合申请协议书。但在本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交易加价幅度、保留价
2026005号地块加价幅度为10万元及以上的价格(需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不设保留价。
四、出让方式及竞价方法
1、本次出让宗地采取电子交易系统网络报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现场拍卖出让。
2、竞买申请人可于公告规定时间内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网络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承诺函等相关申请文件(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提前到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账号注册(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需注册账号),详细使用说明可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fzsggzyjyfwzx.cn)网上办事大厅下载《土矿系统操作手册》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所有竞买意向者可于2026年11月4日09时00分后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
五、交地及开竣工要求
本宗地按“现状净地”交地,由东桥镇负责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交地。竞得人应在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六、拍卖出让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2026年11月6日9时0分0秒 至2026年11月12日16时0分0秒。
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6年11月12日16时0分0秒前汇至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账户。(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于2026年11月13日10时00分在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
七、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
(一)开户单位: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418275045428
②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13185101040018163
③中国工商银行闽清县支行1402050129601053806
④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35050161690700000345
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县支行 935000010009978940
⑥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100056136060010001
⑦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清支行 35501012010490000057
⑧闽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9010410010010000066271
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清支行 118520100100001762
(二)为推动我县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鼓励申请人以数字人民币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可以数字人民币形式缴纳。
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及开户单位: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钱包绑定银行及编号:
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0042000559571427
②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 0032000020287191
③中国工商银行闽清县支行0022501056560825
④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 0052283605144681
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县支行 0082001004643572
⑥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0112060006390933
八、其他事项
1、地块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为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40年。
2、地块成交价中含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征地省级规费、耕地占用税、林地植被恢复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政府土地收益及出让审批规费;不含“三通一平”前期开发费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及建设、人防等部门收取的相关税费。
3、地块竞得人分二期(比例各为50%)分别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6个月内支付成交价款。
4、竞得人在土地平整过程中产生的剩余土方,由东桥镇政府负责选择地块进行集中堆放,未经审批不得销售。竞得人须制定外运堆放计划分别报东桥镇政府和资规局。
5、由东桥镇负责做好净地工作,确保不影响受让方进场清表及场地平整工作。
6、竞得人放弃竞得地块造成违约的,竞得人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7、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林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1-62301373/62300696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591-83306027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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