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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2020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 2020-05-27 |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连地拍卖〔2020〕03号 | |||
土地位置 | 连江县青塘南路西侧、新址县医院东北侧 | |||
土地面积 | 20870㎡(合31.30亩) |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
规划指标要求 | 容积率(FAR) | 1.5≤FAR≤2.0 | 绿地率(GAR) | GAR≥30% |
建筑密度(D) | D≤25% | 建筑高度 | 建筑高度≤55米 | |
出让年限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
保证金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00万元,起始价为人民币18900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00万元整数倍。 | |||
备注 | 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5%,沿青塘南路设置。 |
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印花税(竞得人缴交部分)不含在土地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在连江县注册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从事项目开发建设(竞得人已在连江县注册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除外),并确保在连江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竞得人应委托在连江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并确保在连江县依法纳税。
六、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7日(工作日期间),向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下午16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在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办。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连江县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0591—26177083 26236469
联 系 人:吴先生、李先生
1、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支行
账号:1183 8010 0100 0128 56
2、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连江支行
账号:3580 1012 0104 9000 0135
3、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连江支行
账号:1500 0092 0946 24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