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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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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果公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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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公告
| 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第八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2025-09-02 |
经罗源县人民政府批准,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JZJS-0027-A-007 | 宗地面积: | 466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松山镇渡头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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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以农贸市场功能为主)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零售商业用地 | 4663平方米 | 三级 | |||
保证金: | 298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3500225BA0071 | ||
现状土地条件: | 现状标高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起始价: | 149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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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本县辖区内仍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曾有放弃竞得标的造成违约的及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
竞买人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22日到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或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22日到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或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11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25年9月2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25年9月23日10时00分在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地块采用附带建设方案进行出让。开发单位在该地块的建设按出让文件附带的《罗源县渡头农贸市场建筑设计方案》实施,设计方案可进行优化调整,但须经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罗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其中一层1-20#商铺(具体详见附带的《罗源县渡头农贸市场建筑设计方案》)需无偿提供给渡头村集体使用,产权归渡头村集体所有,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除以上一层1-20#商铺外,其余均属于渡头农贸市场内部摊位,不得分割销售,可整体转让,且布局应符合工信部门的要求。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申请竞买报名者、保证金缴款者和参加竞买者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应当一致。
(三)竞得人须于竞得土地后90日内,在罗源县境内注册成立公司,出让人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在宗地所在地罗源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也应在罗源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投产后,由松山镇政府启动监管工作,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四)竞得人放弃竞得地块造成违约的,竞得人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五)出让成交价中含土地收储成本(征地款、地上物补偿费)、土地报批费用(被征地农民保障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经费)、各项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土地评估费、政府收益等,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建设、人防、消防、气象等其他部门应收取的相关税费。除成交价已列明费用外,竞得人应当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自行向税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
(六)竞得人在竞得当天与我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日内须与我局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时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地块。
(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为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鼓励受让人以数字人民币缴纳土地价款。
(八)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具体由受让人向税务机关缴纳。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迟延支付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九)自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6个月内按现状交地,受让人应于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十)竞买保证金缴纳事宜咨询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十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活动按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其规则与程序不同于网络外传统的现场拍卖交易活动。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并确认熟知本规则以及有关文件后,方可参加网上竞买,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罗源湾滨海新城金源滨海商务中心5号楼18层)、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南东路15号)
联 系 人:祝忠登、杨永桐
联系电话:0591-26808079、0591-26866319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
账 号:935006010010030024
数字钱包ID:0082000725329131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
账 号:13180101040014811
数字钱包ID:0032000019005984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
账 号:100056160960010001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罗源支行
账 号:418275265160
数字钱包ID:0042000602721516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罗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账 号:9011011010010000019956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
账 号:1402000129601117351
数字钱包ID:0022501019944876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
账 号:8111301011400631397
开户单位: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
账 号:35050161680700000655
数字钱包ID:0052283392349543
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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