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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连地拍卖〔2025〕3号) | 2025-05-19 |
经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如下表:
宗地编号 | 连地拍卖〔2025〕3号 | |
地块编号 | 350122-DPQ-L-05(1)号地块 | |
地块位置 | 连江县敖江北路与可门路交叉口东南侧 | |
土地面积 | 10000㎡(合15亩) |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090101/090104) | |
规划指标要求 | 容积率(FAR) | 1.0<建筑容积率≤3.0 |
建筑密度(D) | D≤50% | |
绿地率(GAR) | GAR≥15% | |
建筑高度 | 建筑高度≤50米 | |
出让年限 | 商服用地40年 | |
起始价及保证金 | 285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70万元 | |
加价幅度 | 人民币50万元的整倍数 | |
备注 | 1、具体规划设计条件及设计要求等详见《关于350122-DPQ-L-05(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函》(连自然资函〔2025〕161号)。 2、零售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60%,不低于1%。 3、该地块出让后仅可整体进行登记、转让(或销售),不可分割登记、转让(或销售) |
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印花税(竞得人负责缴交部分)、地价评估费(1.6772万元)及规划调整费(5万元)不含在地块地价内,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6月3日09时至2025年6月9日16时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网络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承诺函、等相关申请文件(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申请人按照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适当提前)。
四、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在连江县注册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从事项目开发建设(竞得人已在连江县注册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除外),并确保在连江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竞得人可优先委托在连江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并在连江县依法纳税。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9日,提前到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账号注册(若是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需注册账号),详细使用说明可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fzsggzyjyfwzx.cn)--下载中心下载土地系统操作流程说明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所有竞买意向者可于2025年6月3日09时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册账号,下载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9日下午4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5年6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举办。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连江县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0591—26177083 26236469
联 系 人:吴先生、李先生
1.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连江县支行
账 号:1402 0601 2960 0017 669
2.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连江支行
账 号:8111 3010 1220 0393 783
3.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支行
账 号:3505 0161 6707 0000 0894
数字人民币账号:0052283226013943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5日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连地挂牌[2025]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