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东瀚镇东瀚村后街自北向南第三间24-3号房屋(店面)五年使用权
交易项目编号:FQS2024117
时间:2024.08.21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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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福清市东瀚镇东瀚村后街自北向南第三间24-3号房屋(店面)五年使用权。面积约35㎡。租金参考价16260元/年,拍卖保证金10000元。
三、出租方式:按现状整体竞租(不含原租户可移动的设备)。
四、租赁用途和条件:
1、租赁用途:法律法规许可的行业,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危险、机械维修、医药、冰库、污染环境等行业。
2、竞租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个人。
3、租金及缴纳方式:租金每年缴纳一次,第一次租金在签订合同时缴纳,此后每年在期满前30日内缴纳下年度租金;签订合同时应缴纳两个月租金做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在租赁期间所需水、电、物业管理费、税收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5、原租户未承租处理方式:合同期满,原租户如不能成为新的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前搬离,搬迁期间完成协助配合新租户办理交接房屋事宜,涉及不属我单位的资产部分,应友好协商妥善交接,如协商不成则由原租户自行处置或全部拆除。搬离期限到期未搬离的,所延迟的时间按新中标租金计算并加收每日10%租金做为滞纳金。搬离期间租金按新一轮租金水平给予补缴。
6、房产如因市政收储或规划或我院需要,承租人应随时无条件搬离,不得提出赔偿意见,租金按照承租时间照实计算。
7、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