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青口镇春江天越停车场项目地块10年租赁使用权及停车场建设、经营管理权 | 2024-06-14 |
闽侯县青口镇春江天越停车场项目地块10年租赁使用权及停车场建设、经营管理权
标的简介
标的地址位于青口旧改B号地块内的储备用地(春江天越小区北侧、青口商业广场南侧)与双子星地块内的储备用地(现奇瑞汽车临时停车场西侧、春江天越小区东侧)用作停车场使用地块。
拟出租该地块使用权面积7265.19平方米。其中青口旧改地块(约4811.08㎡),双子星地块(约2454.11㎡)。
本租赁标的仅用于经营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承租人应按要求建设,打造标准化停车场,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准停车位(2.5m*5m)、导向标识、充电桩停车位(含雨棚)、地面硬化、排水管网、景观美化、水电设施、路灯、夜景灯光、垃圾桶等。项目建设前,需报请设计方案经青口镇政府同意后,方可动工。
承租人负责停车场的建设、管理、运维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对日常管理所产生的所有问题负全责。停车场经营收益归承租人所有。
地块租期10年,项目建设期3个月免租金,不含在10年租期内,租期(运营期)从正式运营之日起算。
先交租金后使用。租金按两个地块分别缴交,其中青口地块(占比66.22%)10年租金一次性缴交;双子星地块(占比33.78%)租金按年缴交。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0年总租金的10%。
详细事宜以委托人提供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起拍价:219700元/首年租金
第一年租金按拍卖成交价计算,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竞买保证金:50万元
竞买保证金不可抵拍卖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
●加价幅度:1万元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