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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214家单位合计403294.8平方米屋顶整体20年租赁权
交易项目编号:MHX2024033
时间:2024.06.03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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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214家单位

合计403294.8平方米屋顶整体20年租赁权

 

标的简介

 

  本项目的开发范围为闽侯县政府部门、医院、学校、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使用单位的建筑屋顶和建筑配套的停车棚屋顶共涉及共涉及15个镇(街、乡)214家单位,屋顶面积为403294.8㎡,可安装光伏组件总面积约268776.4㎡。从能源资源利用、电力系统供需、项目开发条件以及项目可利用面积和阵列单元排布等方面综合分析,本项目设计总装机容量约为56.44MWp。

 

  闽侯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负责取得《闽侯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建筑屋顶租赁协议》涉及屋顶所属建筑产权人授权,并向承租方提供授权的证明文件。确涉及的屋顶所属建筑物权属清晰,无产权争议,未被法院或相关部门保全、查封,不存在影响承租方建设和运营。

 

  承租方可与闽侯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各建筑物具体用电签订能源管理协议》,与闽侯县供电局签订《购售电协议》。项目电价中自发自用部分由用电单位以国网公布电价的95%与承租方结算。项目电价中余电上网部分由承租人按福建省上网电价与电网结算。

 

  本着能建尽建、应接尽接的原则,力争做到区域内屋顶光伏发电全覆盖,实现政府控制的国有资产光伏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目标。本项目将加快闽侯县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

    

  起始价18156万元

  竞买保证金10万元

  加价幅度:1万元

  详细事宜以《闽侯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建筑屋顶租赁协议》约定为准。

 

闽侯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