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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千面山安置区1号楼第四层四套套房五年使用权
交易项目编号:FQS2024024
时间:2024.04.01 来源:福清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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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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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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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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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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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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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告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清市千面山安置区1号楼四层房屋(店面) 五年使用权。

  • 项目地点:福清市千面山安置区1号楼

三、租赁方式:按现状整体竞标。

四、移交方式:承租人付清合同约定款项后,委托人按现状直接交付。

五、竞标方式:委托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以公开拍卖方式代理该使用权竞标事宜。实行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最高竞价者为承租人(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六、租赁期限:拟为五年,即从移交之日起五年。

七、租赁范围:福清市千面山安置区1号楼第四层四套套房《套内无配套设施》,面积合计约579.72㎡《以安际面积为准》

八、竞标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九、租赁用途:法律法规许可的、无噪音、无污染的行业。

十、竞标保证金: 50000元。

十一、金参考价拟为40000元/年;由社区代表大会共同商议拟定,为防止串标,在开拍前10分钟由社区代表及相关单位共同商定拍卖保留价,拍卖价低于保留价的视为流拍。

十二、金、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租金每年缴纳一次,第一次租金在签订合同时缴纳,此后每一年期满前30日内缴纳下一年度租金。签订合同时缴纳 30000 元作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买受人无违约行为且办理清楚相关移交手续后,我社区全额无息退还。

十三、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其他事项

1、此处房产如因市政收储或规划其它用途,租赁方应随时无条件搬离,不得提出赔偿意见,租金按照承租时间照实计算。

2、承租人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获得批准后方可营业。应自觉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注意食品安全,用电、用火安全,不得在经营场所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化品。

3、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税收、垃圾清运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门窗损坏、管理人员、防火、防盗由租户自负,我社区位概不负责。(安全防火:买受人若私拉乱接电源用电,用煤气煮饭,导致火灾,要追究租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