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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环境卫生工作站关于国有报废设备的转让(约65.6吨)
交易项目编号:CLQ2024021
时间:2024.03.27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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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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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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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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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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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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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告

标的名称:长乐区环境卫生工作站关于国有报废设备的转让(约65.6吨)。

起拍价:人民币14.9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

 

标的简介:

        1、上述标的属长乐区环境卫生工作站所有,目前存放在解放东路84号福州市长乐区城北垃圾中转站内,具体数量、品名等详见本次拍卖文件附件《标的物品清单》。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品清单》中的报废车辆拆解工作,中标企业必须在福州地区拆解场进行拆解,车辆拆解工作须在委托方长乐区环境卫生工作站及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中标企业在上述标的移交、拆解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第307号令《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拆解,机动车解体后对“五大总成”应当场破坏,确保标的罚没机动车辆绝对不能流入社会造成新的安全隐患,中标企业应对上述标的车辆及设备拆除、搬运、清理过程中的消防、人身安全、车辆损毁等情况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委托方长乐区环境卫生工作站、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企业应对上述报废资产拆除、搬运、清理过程中的消防、人身安全、损毁等情况负全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拍卖人、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拍卖成交后,标的设备资产搬离过程中产生所有税、费用均由中标企业承担。
        5、拍卖标的的其他情况均是以标的物当前现状(包括实物现状、吨位现状、存放现状、资产不完整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的成交价不含税、费等由标的产生所有费用。
        6、本次拍卖的长乐区环境卫生工作站关于国有报废设备的转让(约65.6吨)具体详见本次拍卖文件附件《标的物品清单》。具体吨数、数量以现场看样为准,结果不影响拍卖成交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