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上街镇浦口大唐世家5#楼一层、二层商业店面及3-8层办公楼10年租赁使用权 | 2024-02-26 |
闽侯县上街镇浦口大唐世家5#楼一层、二层商业店面及3-8层办公楼
10年租赁使用权
标的简介
1、标的名称:上街镇浦口大唐世家5#楼一层、二层商业店面及3-8层办公楼10年租赁使用权。
2、标的情况:一层商业店面面积约1188.11㎡、二层商业店面面积约1599.65㎡、3-8层办公楼面积7199.04㎡,出租总面积约9986.8㎡。
3、租赁期限:总租期10年,含装修免租期3个月和首年培育期免租3个月。
4、租金及其它费用:闽侯县上街镇浦口大唐世家5#楼一层商业店面租金单价54元/㎡/月,首年月租金起拍价为64157.94元;二层商业店面租金单价25.2元/㎡/月,首年月租金起拍价为40311.18元;3-8楼办公楼租金单价25.2元/㎡/月,首年月租金起拍价为181415.81元。综上,全部出租标的首年月租金起拍价合计为285884.93元,首年年租金起拍价合计为:3430619.14元(不含税价)。租赁权拍卖每次加价幅度8万元。拍卖保证金:300万元。
第1年至第4年租金按拍卖成交价计算,第5年起,每年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5%。即第1年的前6个月免租,后6个月和第2、3、4年租金均按拍卖成交价计算。第5年租金在第4年基础上递增5%,第6年租金在第5年基础上递增5%,以此类推。租金按季度缴交,先交后用。
拍卖金额仅为租金金额(不含税价),不含承租人应另行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税费等其为实行使用承租标的而应当付出的所有费用。
5、租赁方式:按现状整体出租。
6、使用要求:承租人应按照店面及商务办公楼的分类标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且商务办公楼不得从事酒店、明火餐饮等及其他国家及地方政府明令禁止的行业,同时应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符合相关消防、环保等要求。
租赁详细事宜以委托人提供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