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一期)C1-5#研发楼整栋房地产(含室内外二次装修、地下室、办公家具及电子设备)(总建筑面积6320.63㎡ ) | 2022-05-24 |
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一期) C1-5#研发楼整栋房地产(含室内外二次装修、地下室、办公家具及电子设备)(总建筑面积6320.63㎡ )项目简介
该房产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号C1-5#研发楼。该房产规划用途为研发设计楼/工业,主体结构为钢混结构,总层数为5层,其中地上 4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6320.63平方米。
地上4层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为4108.37平方米,产权证号分别为:闽(2019)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01440号、闽(2019)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01447号、闽(2019)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01517号、闽(2019)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01518号、闽(2019)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01530号、闽(2019)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01531号、闽(2019)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01532号、闽(2019)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01468号、闽(2019)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01467号、闽(2019)长乐区不动产权第0001448号,共十套单元房。产权持有人为福州市大数据产业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产权年限50年(2012年04月19日起至2062年4月18日止);地下1层为地下室,作为地上建筑的配套停车场,建筑面积为2197.87平方米,无产权。地下室不存在权属不清,违章建筑,质量瑕疵、抵押,并且虽无产权,但专属;地上二层备用间建筑面积为14.39平方米,无产权。该楼宇配备空调系统,精装写字楼,转让标的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该房产现部分出租,共计一家企业承租,受让方应无条件继受该房产现有租赁合同,大数据公司承诺该房产现有租赁关系不影响正常挂牌转让。
目前,产权持有人福州市大数据产业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该房产的转让工作。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当日)7个工作日内签订《福州市国有房产转让合同书》,受让方需在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房产转让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福州市大数据产业基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