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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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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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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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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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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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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公告
| 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136号新店旧货市场三层店面 | 2026-10-10 |
一、标的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136号新店旧货市场三层店面(计租面积:1555.48㎡);该标的目前为未租赁状态。
二、标的物详细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136号新店旧货市场三层。
三、房屋权属状况:榕房权证R字第1154618号
四、标的租赁期限:5年;免租期2个月。
五、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该房屋仅作商业用途使用,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经营影响周边商户(经营)的业态,不得进行违法经营的活动。
六、委托招租标的挂牌价为人民币:伍拾伍万肆仟叁佰柒拾伍元整/第一年(¥554375元/第一年)。
标的租金递增:租期第三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环比递增2%。
七、意向竞租方的基本条件:
1.境内法人单位或个人。
2.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租。
八、是否设定原承租人优先权:否。
九、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的缴交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竞租成交价6个月租金总额作为履约保证金。租金按月结算,先交租金后使用。
十、其他约定:
1.租赁期间,若实际承租方与合同承租方工商登记的法人代表、负责人、股东或经营者不一致,则认定为转租。未经我社同意,承租方不得分租(包)、转租(包)、交换房屋分割或以合作经营、作价入股等方式将租赁场所或权益(全部或部分)予其他第三者,一经发现我社有权终止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签署《电子竞价结果确认书》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百姓网公开发布),公示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房产租赁期限从实际交付日开始计算。
3.承租人同意本次《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136号新店旧货市场三层店面》项目招租公告及其附件、《房屋租赁合同》的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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