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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甘蔗街道恒心路109号店面3年租赁使用权
交易项目编号:MHX2026038
时间:2026.09.28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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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甘蔗街道恒心路109号店面3年租赁使用权

标的简介

 

    标的地址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恒心路109号闽侯一中学校大门右侧,钢混结构,自然层第一层;建筑面积约为22㎡,房屋通水通电,水表电表设备齐全,各间均配备独立卫生间,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商服,计划整体出租。

    该标的总租期3年,三年租金无递增。

    该价格也是本次拍卖的起拍价。出租金额仅为租金金额(仅提供非税收据),不含承租人应另行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税费等其为实行使用承租标的而应当付出的所有费用。

    租金按拍卖成交价计算。租金按“年”缴交(即每年缴交一次),先交租金后使用。

    承租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8000元、水电押金2000元;第一年租金应于签订《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缴交,后续年度租金于每年开始的第一个月10日前一次性缴清当年租金,租金以转账方式缴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出租方在收到合同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及第一年租金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人办理租赁场地移交手续。租赁场所交接日双方对水、电表计量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租期届满或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应结清全部应缴费用且租赁场所经出租人验收合格后,承租人凭合同、场所验收合格文件、履约保证金证明等相关单据,出租人在收到申请并确认符合退款条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及水电押金无息退回原账户。

    承租人应确保其经营活动始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教育政策及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不得经营不健康的文具或书籍等,禁止利用店面经营“三厅一室”及培训、托管机构;所有店面均不能经营饮食及有污染源行业(如烧烤、蒸煮等会产生蒸气和油烟的饮食加工类)、录像、电子游戏、桌球、按摩及校方认为不宜学生成长的营业活动。

    承租人对租赁场所进行改造、更改电线线路、安装电器设备等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用电应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承租人若负载原因需要增容时,需自行、自费向电业管理部门申报。租赁期间,禁止承租人安装高功率电器设备和 超容量安装使用电器设备,避免线路超负荷运行而产生危险。

    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等,同时承租人应接受公安、消防、工商、卫生部门的检查、监督,如违反规定,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间,相关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出租方不承担维修、维护责任。

    租赁期内,该场地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毁、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无论租赁合同因期限届满、提前解除或其他任何原因终止,承租人对不可拆卸的装修固定物,应全部无偿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内,承租人对标的负有修缮责任,如在标的内发生安全事故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

    承租人为租赁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负责租赁场所的消防安全,按有关的消防规定,配足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切实履行防火防盗责任,杜绝各种隐患。若因承租人原因发生消防、治安和各类劳动管理等安全事故、纠纷,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人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出租方不负连带责任。

    承租人因违约被中途解除合同或租赁期满解除合同时,应保持租赁场所的完整无损,若发现损毁,承租人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成交后买受人不签《成交确认书》,或逾期超过30日不签《租赁合同》的,取消成交结果,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承租人逾期缴纳租金,每逾期一天,按欠缴金额的 10‰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未缴(履约保证金不得折抵租金及水电物业费用),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承租人所承租的房屋,除有权不予返还的履约保证金外,并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如履约保证金及违约金仍不足出租方损失的情况下,有权要求承租人补足损失。

    承租人负责自接收移交租赁场所之日起租赁场所的水、电、环保、排污、卫生、治安等各项经营费用,水电费用一年一结。

    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对拍卖文件和拍卖标的有疑问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在竞买申请前向拍卖人咨询。竞买人报名竞买的,视为对该标的和拍卖出让文件及附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自行承担责任。

    注意事项:本次出租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是否符合竞买人(意向承租人)使用需求,由竞买人自行判断。

    其他详细租赁事宜以委托人提供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起拍价:13464元/首年租金(不含税价)

    ●  竞价保证金:8000元(竞价保证金不可抵拍卖成交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  加价幅度:1000元

    ●  合同履约保证金:8000元

    ● 水电押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