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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原城头镇卫生院南面自东向西第七间店面五年租赁权(店面9)
交易项目编号:FQS2026146
时间:2026.09.11 来源:福清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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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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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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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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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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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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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告

标的简介

 

一、工作方案

(一)店面基本情况:

标的7:店面9 原城头镇卫生院南面自东向西第七间店面五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暂未出租。年租金底价为33600元/年。

二、拍卖方案

(一)拍卖方式: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有底价增价公开拍卖,价高者得。

(二)承租期限 5 年(起止日期按租赁合同约定)。

(三)租赁用途:为法律法规许可的,不影响办公环境与市容市貌的商业及服务业。如有特殊使用用途的,需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运营风险及责任。

(四)拍卖保证金:每个拍卖标的拍卖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款项缴至拍卖公司指定的账户,账户名: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411776530313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增价幅度均为500/年。合同履约保证金分别为每个标的店面约两个月的租金。

(五)租金及缴纳方式:租金按拍卖成交价作为计收标准,租金每年缴纳一次竞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支付1年承包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此后每年期满前30日内缴纳下一年度租金。租金纳时,竞得人按出租方的缴款通知单要求将租金缴交给指定的银行账户,将银行出具的缴款回执交给出租方,竞得人保留缴款发票。逾期未缴纳,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委托方核实竞得人已交清水、电、电话、物业等费用,并在无损坏房产且无其他违约的情况出租方5天内无息退还

(六)房产移交时间为:由委托方依据租赁合同约定向竞得人移交。